1 ) 影评:十二怒汉,你是几号?
中午吃饭的时候花了一些时间看完了影片[十二怒汉],一部非常经典的美国黑白片,拍摄与1957年。看完感触非常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而这个震撼人心的力量不仅仅来源于对美国独特的法律制度的惊叹,也来自于导演对于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的影片中穿插的描绘了12个人,可以说是把这12个人的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仿佛荧屏中的他们就在你的身边。我觉得这也就是导演把这部伟大的电影取名叫做“twelve angry man”的原因,看似影片是一部美国的法律教育片,其实确实对人性的深入剖析。
这12个人按照位置排序分别是:
1.主持人
这是一个领导者的形象,而且他确实做的非常的好,从开始的组织大家投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陪审审判的推进,可以想想,如果没有这个人的秉公执法,可能在一开始1:11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出一个GUILTY的结论了。他还在多次进行了各方的协调,在大家争吵的时候稳住局面,很有礼貌的在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他还在下大雨的时候给8号说了自己当年领导橄榄球队的事情。但是这个领导在讨论方面几乎丝毫没有说过任何话,他在认为有罪的时候也没有拿出自己理由,在改变看法说出无罪的时候也是很随意的举个手。我觉得这也确实是目前大部分领导所作的。
2.一个戴眼睛的geek
这个人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家伙。首先他很懦弱,在3号欺负他的时候也没有反抗,但是可以看出来他第一次参加这样的陪审很兴奋。我觉得这是一个美国“弱者”,”小市民”的形象,他对别人很好,但是似乎每个人——包括它的办公室同事都欺负他。他也没有自己的主见,一切都是凭着感觉走,第一个发言的就说:我就是觉得。。。这个人。。。有罪。可见他也不和12号,7号一样掩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有罪”,坦诚,平凡,这种人在社会中或许你会觉得和他交往很吃力,但是我想这种人还是比较让人喜欢的。
3.最后一个放弃GUILTY的反对者
全剧话份最多的男人,并且说出的绝大部分的话都是在大喊大叫。代表“偏执“。这种人从一开始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也给孩子下了一个定义:这是一个罪犯。正如他对它的孩子一样下了定义:你是男子汉。而丝毫不为别人的判断所改变,从头到位,他都是最坚定的反对者,即使很傻的说出一些自相矛盾的话。这种人通常是一个内心很自卑的人,他需要用大声的喊叫,不断的侮辱他人,冲动。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或者说他自己也不是那么的确定自己的正确,他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对的,然后去坚持去做,也不在乎周围人怎么想的。这种人只要能聪明一点,可能就是最接近“成功“的人了————因为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么~
4.非常理性的反对者
我觉得他代表着“理性“,而且是非常的理性。从导演塑造他的形象————眼睛白领严肃哥,到他本身的沉稳冷峻,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导演为他设计的特质:不会流汗。都在向我们传达这样的一个信息。他很理性,即使在最后只有三个人认为无罪的时候也依然坚持自己的理性判断,做出自己的判定“有一个女人看到了那个男孩杀他的父亲“这是一个不可破灭的证据。而且他非常聪明,在老人一提到女人的鼻梁上有凹槽他就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了。另外他也在根据信息不停的修正自己的结论,在8号质问能否记得看的电影的时候,他流汗了。我觉得这个n男人唯一电影中的流汗镜头是由于他在8号发问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男孩说不记得电影名字不能证明有罪。一个绝对理性的人,令人不得不佩服。
5.贫民窟走出来的一个陪审团成员
第三个无罪支持者。多次的抛出了自己的质疑,戏份和6号一样少,我觉得恐怕他是最普通的陪审团员,但是出场都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6.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
一个觉得陪审很有趣的人,虽然一直处于反对状态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说浪费时间,他还是一个维护秩序的人。看到他好几次威胁3号和7号让他们不要作出让他不爽的举动。
7.想看球赛的牛仔哥,只想早点走的自私烂人
最为厌恶的人。代表“冷漠“,一心只想着自己的球赛,或许目前中国大部分的心态都是这样的吧,虽然说是陪审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是为了拿到自己的三美金,低级趣味,对于一条生命也是如此的不在乎。可以想象如果让你当陪审团,你也会和他一样:管它上不上电椅,反正能让我最后过的舒服拿到钱看了球赛就行了。
8.最初的质疑者
职业是建筑师,我们可以猜想,这个人从一开始就若有所思的样子。其实可以想想这个人或许是这样的:觉得那孩子可能是无罪的——这个应该完全是处于怜悯。特地到那孩子家附近发现还有周围能够很轻易的买的和孩子一模一样的刀具,心中非常质疑,就在陪审团的时候表示了出来。
9.智慧的老者
观察非常细心,敏锐,而且我觉得演的非常好,不管哪个人说话他都非常仔细的在观察。一个智慧的,安静的老者。几乎每次重大的突破都是他观察到的。证人的衣着的细节,鼻梁的印子,老年人的心理,第二个投了无罪票的人。目的是出于“这个案子确实有必要再审视一下“。
10.歧视者
从一开头就抱着一种偏见,认为街头浑浑就应该都去死,没有平等观念,最终确实被所有人所鄙视,唾弃。我觉得如果在中国肯定就不会这样,因为人们在心底都在歧视那些贫穷,没有教育的人,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一些优越感。北京政府不断把民工子弟学校拆除希望把那些“没教养“的人赶出北京市区就是典型的例子。
11.有教养,有责任心的钟表匠
非常有责任心,从一开始就在做着各种笔记,并且发表了两段很有高度的演说(让我觉得非常赞同的就是那句:“这才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确实,美国国人的高度责任感以及人民民主的高参与度不得不让人羡慕).说的话都是比较有力的,例如对7号的怒斥和表示需要“reasonable doubt”.我会很喜欢这种人
12.墙头草,如果说7号是烂人,这人只能评价为傻逼了。
这个人我实在不想评价什么了。只能用傻逼二字来形容,一位用戴一个黑框眼镜就能演示自己的无知的男人。
其他的感想:
其实一开始8号也完全不确定,但是不断重复着:maybe,it’s posible。或许对已更多时候,或者说如果没有9号帮他稳稳阵脚,他的逆转就失败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其实在11号,9号,4号之间,我觉得他们也有疑问,只是都没有说出来而已。在周围人人都在说着一种话的时候你会轻易的接受并且相信么?
民主的审判需要有国民素质来支持。中国我觉得就根本没有这样的土壤,可以想想,在中国弄一个陪审团制度,我打赌连1号团长可能都会和7号一样冷漠。
其实这场逆转的根源,是出于对一个男孩的怜悯而产生的不理智的质疑。
2 ) 关于最后一个怒汉最后改变主意的原因
这部片子很经典,最近看了不少电影,看到快要反胃了,很多都快进看掉,但是这部黑白纯对话电影竟然让我从头看到最后。
非常精彩,其他不说,只想说一下最后一个怒汉在1时31分54秒看到照片的那一秒半的时间为什么就改变了主意。
电影在闷热的气氛中开场,在一片暴雨声中散场。12怒汉中,他的脾气最为火爆,加上天气的原因,他说话大声,打断别人,不听别人的解释,这是什么原因?
第一个怒汉在58分时骂他那段潜台词是说他就是想弄死这个孩子。这就是为什么?
在电影最后,他最后一次阐述疑犯有罪的看法后,突然拿出自己的钱夹,扔到桌上,里面有一张估计是他和其儿子的合影(我一开始以为是罪犯的父子照),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解决这3个问题,他最后的转变就能看懂了。
当然和这部电影一样,我也只能假设一下的一些情况,我不是编剧,不知道他内心真实发生了什么,就像他们不是罪犯,不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很好回答,就算那天不那么闷热他一样也是这样的态度,因为他性格就是一个暴躁的人。
他和别人交流出现困难,我猜他和家人的关系不好(且不说美国的离婚率,就这样的脾气在真正男女平等,父子平等的美国他能好过?)我猜他和他儿子有出现过裂痕。
我还猜他的儿子因为和他关系不好走上歧途(有可能被误判)进了监狱(或者死刑),他就希望通过自己做陪审员来弄死其他的小孩(在潜意识里),所以第二个问题也解决了。还有,影片开始时,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还说凶手是谁太明显(因为他潜意思里就希望嫌疑人就是罪犯),这2条可能可以作为我的backup。
他孩子可能也是无罪的(他当时不一定相信他孩子),遇到一批很残疾的陪审员,被定了罪,所以他说:该死的孩子,你毁了自己的一生。其实他不是说他孩子该死,他在怨命运,为什么他的孩子不能遇到这样一批人。
影片开始,他曾自我介绍多次担任陪审员,态度多少流露出是习以为常和想当然,似乎并没有认真对待陪审员这个神圣的角色。
最后他艰难的说出“无罪”的时候,流下泪水。他是不是在对自己以前对那些嫌疑人定罪时的行为作出忏悔呢?
3 )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作者:曦古 南方周末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只要是案发地法院的管区之内,年满十八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当陪审员,但实际上并非那么简单。
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初选陪审团时,法官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审团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他的选择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曾经轰动一时的辛普森一案,陪审团的初选共选出了三百零四名候选人,这是因为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除了法官的审查,陪审员候选人还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他们对陪审员候选人都有否决权。另外,双方的律师团都只有否决权,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都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
最终所需要的只是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自始至终,候补陪审员是和正式的陪审员一起参加法庭的审理活动的。每当一名陪审员因故离开,就有一名候补的顶上。一旦候补的全部顶完,再有人必须退出的话,审判就可能由于陪审团的人数不足而宣告失败,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自从陪审员宣誓就任之后,他们所能知道的信息远远少于一般的公众。他们被允许知道的东西只限于法官判定可以让他们听到和看到的东西。陪审员不可以看报纸,不可以看电视新闻,所以那些庭外发生的事情,比如辩护律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被害者家属的声明等等,他们都一无所知。
陪审员在这一段时间里,上食品店买吃的,都有法警跟着,以保证他们不与外界接触。在整个案子结束并移交给他们决定之前,陪审员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讨论案情。总之,一切都为了使他们不受到各界的情绪和非证据的影响,以维持公正的判决。可以说,在这一段时间里,陪审员的自由度比该案的嫌疑犯还要小。
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争议也很多。它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看上去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陪审员随机抽样,来的人五花八门,人种肤色各异,有业无业不论,知识文化不论。在美国,最强大的就是法律队伍了,为什么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在美国,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这正像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所有的“法治”都会有“人治”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就是因为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
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4 ) 12 Angry Men,令人惊叹并为之折服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 is in their hands,Death is on their 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 Angry 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5 ) 密闭空间多人对话中的镜头与轴线 ——《十二怒汉》剪辑分析
1 导言
单一的场景搭配十余人的对话,很容易形成混乱的局面。《十二怒汉》的影片时间和叙事时间基本相同,但在将近两小时的激烈争论中,叙事思路清晰,故事扣人心弦。这和镜头与轴线的巧妙运用分不开关系。
2 镜头
2.1 景别和剧情节奏
《十二怒汉》的景别和剧情内容和节奏相辅相成,根据争辩的激烈程度灵活地选用适当的景别。
众人初入房间时,被审判的男孩与房间叠化转场,暗示他的命运将由房间里的人决定。房间画面是作为定场镜头的中远景广角(图1),空间开阔,观众的心情和陪审员一样轻松。一轮讨论,每个人在中特写里阐述观点(图2)。此时,人物间的矛盾还未显现,交谈时比较友好,剧情的节奏较平缓。与此对应,画面中有不少的环境元素,留有“呼吸的空间”。
双方阵营的争论趋于白热化时,大批特写镜头连续出现(图3),镜头中的冲突感越来越强烈。一方面,和镜头的距离变近,表现人物的激动情绪;另一方面,空间被压迫,表现人物的困境感。
每次争论后的缓和期,景别立刻从特写变回中景(图4),空间突然舒展,观众从紧张的情绪中解脱。临近结束时,面对最无理取闹的3号和最理性的4号,说服的难度达到最大,大特写(图5)将激烈的冲突推向顶峰,几乎没有喘息的空间。镜头语言为情节服务,镜头中的情绪能传达给观众,并牵引着观众的感受。
2.2 构图和人物关系
《十二怒汉》的分镜头经过精心设计,能够鲜明地反映人物关系。这是多人对话中理清叙事的重要方法。
影片最初,8号陪审员孤军奋战,只有9号在心里向着他。构成轴线的对话双方分别是“8号和9号”以及其他陪审员。
之后,8号陪审员通过发现证词中的逻辑漏洞,获得其他陪审员的支持。在他们和3号对峙的正反打镜头里,8号和其他陪审员处于同一阵营,且他站在画面中间,符合“无罪”阵营领导者的身份。相比起来,3号显得孤掌难鸣。
影片快结束时,交替出现的正反打镜头中都有两个人物:3号和4号,8号和9号。他们恰恰是两个阵营的领头人物。《十二怒汉》属于本格推理,人物众多,动机复杂。画面构图不断暗示人物的身份地位,强调人物关系的变化,让观众在略显烧脑的剧情中也能跟上思路。
2.3 角度和人物心理
镜头的角度可以反映人物的心理。在《十二怒汉》的结尾部分,9号发现“证人戴眼镜”这一关键性证据后,摄影机仍平视4号,但转而用仰视的角度拍摄“无罪”阵营的角色,使他们的形象变得高大,体现他们发现关键逻辑漏洞后的笃定和强大的压迫力。后续剧情和仰视镜头的效果相符,4号最终被他们的逻辑说服,支持“无罪”。
3 轴线
《十二怒汉》的故事发生在封闭的小房间内。为了充分展示环境和人物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越轴现象。但是,越轴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出戏感,因为影片通过大量技巧来避免和弱化越轴问题。
3.1 明确的空间关系
越轴之所以会产生“出戏感”,是因为观众无法判断剧中人物的位置,从而造成空间的混乱。《十二怒汉》在布景和镜头上设置众多小巧思,让观众能够迅速明确空间关系。
1号统计陪审员立场时,将1号看作个体,其余人看作整体,轴线沿着桌子的长边。为了看清每位陪审员的面部表情,镜头发生多次越轴,但不会显得跳跃,原因有二。
第一,越轴前后的画面都是中远景,而进入房间长达六分钟的长镜头已充分交代室内布局。第二,画面有两个参考点,即站立的1号和戴帽子的7号,他们恰好位于长桌的两端,即轴线上,观众可以通过他们的位置而适应新的空间关系。
3.2 运动镜头越轴
运动镜头越轴指在拍摄过程中借助摄影机的运动跨越轴线,使视点在自然流畅的动态过程中改变。《十二怒汉》中场面调度复杂,人物多次运动;同时,影片有许多长镜头。这决定影片多次通过运动镜头,来弱化越轴带来的问题。
在8号给陪审员们分析证人房间的平面图中,轴线沿长桌方向。之后,8号绕着长桌行走,摄影机跟随着他行U型运动,完整地呈现越轴的全过程。
3.3 人物视线构建新轴线
多人对话的自由性决定轴线不止一条。在已经确立的轴线关系中,通过人物视线的改变,能够改变建立轴线的两个关系主体,从而确定新的轴线。
在《十二怒汉》中,7号为看球赛而改变自己的立场,这引起3号的不满,两人引起争执,形成轴线。争执过程中,11号的画外音引起7号的注意,7号转头看向11号,构成一条新的轴线。镜头为叙事服务,《十二怒汉》的故事就是在不断构建新轴线的过程中发展。
学术垃圾搬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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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国的十二怒汉与俄罗斯的十二疯汉
我是先看完了俄罗斯人的翻拍,再来看这部半个世纪以前的原著作品。
拍案叫绝。衷心致敬。
这两部片子,其实就其核心价值来说,还真可以说是两部取向迥异的片子,虽然他们顶着相同的名字。
核心问题,就是对待法律的态度和情绪。
以美版来看,所有人都信任法律,法律是他们展开讨论的前提,也是他们互相愤怒的原因。认为“无罪”的人,是因为觉得依照法律,他没有得到充分的被说服,证据不够有效;认为“有罪”的人,也是依照法律,认为目击者的证词的效力。
所以其实英俊的亨利·方达先生(及其后来的帮手们),把陪审员各个击破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摆事实讲道理,把看起来无懈可击的证词各个击破的过程。
当最后任何一个证据都被宣告不那么成立的时候,大家也就很自然的走到了“无罪”释放的唯一选项。
与其说大家认为那个孩子无罪,还不如说大家只是依法论证了那个孩子“不够有罪”。
所以因为,陪审团的用语是“not guilty”而非“innocent”?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法学半文盲和英语半吊子的一点猜测。
以俄版来看,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从片末的那句话,便可见一斑。
“法律是永恒 至高无上的 可如果 仁慈高于法律呢”
这一理念,其实贯穿了12个俄罗斯人争执的全部,在这十二个人的桌上,推理和辩论反而退居其次,讲述各自的故事,并依照个人的经验所得到一些非常感性的结论,并以此去鼓动他人,是这边的人的主要做法。
最大的差别,就是在于无罪:有罪已经11:1的时候。在美国版里,最后一个人是因为个人感情固执了一阵,然后还是说出了无罪。
而在俄罗斯版里,则是有一个大逆转的架势。chairman用最高瞻远瞩的眼光,表明,我们虽然都知道那个孩子是无罪的,但是对于现在他的处境,他在明敌在暗,他如果无罪释放,说不定没几个月就被悄悄人间蒸发了,而无期徒刑(此时的俄罗斯已经废除死刑),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起码在监狱里,他还可以好好活着。
这一处的不同,从小处看是电影的不同,从大处看却是社会的不同。
对于美国社会而言,法律,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宪法,是绝对的。这一想法,是贯穿到了美国人的心中。
而对俄罗斯社会(当然还有与此类似的其他国家)而言,法律是一个大家觉得好的东西,应该遵守的东西,但是并不是那么的原则和前提,所以与法律最常起合理冲突的人情,就时常会成为难解的结。
所以人情为体,法律为用,就成为了时不时的情况。
而且俄罗斯版新加的这一段,更是表达了他们对法律的复杂情绪。
作为一个法学门外汉,我也没有鼓吹法律神圣的觉悟和义务。但是我想说的是,法律,尽管有其弊端,还是一项最不坏的制度了。
因为仁慈的界定实在太难,所以让仁慈凌驾于法律,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作为电影,还得说两句,之所以更喜欢美国版,不是因为单纯的我更赞赏美国的法治观念,而是单纯的,觉得俄罗斯版的有些设定太过刻意。比如车臣的孩子,比如穿插的战争镜头,比如结尾的衔着断手的狗;有些表演也太过神经质般的用力,比如模拟用刀的那段和让一个人想象自己的妻与子都被杀害的场景。
单从表演来看,如果说12个美国人是十二个angry men,那么12个俄罗斯人就可以被叫做12个crazy men。
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
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
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