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血暴第一季

欧美剧美国2014

主演:比利·鲍伯·松顿,艾莉森·托尔曼,科林·汉克斯,马丁·弗瑞曼,乔伊·金,鲍勃·奥登科克,汤姆·马斯格雷夫,苏珊·朴,基思·卡拉丹,朱莉·安·埃默里,斯宾塞·德雷弗,彼得·布雷特曼耶,查德·斯坦利·马丁,祖舒华·克洛斯,格伦·豪尔顿,布莱恩·马克金森,奥利弗·普莱特,雷切尔·布兰卡德,拉塞尔·哈瓦尔德,亚当·戈德堡,凯特·沃什

导演:亚当·伯恩斯坦,兰德尔·艾因霍恩,科林·巴克西,斯科特·怀南特,马特·沙克曼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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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0 04:12

详细剧情

莱斯特(马丁·弗瑞曼 Martin Freeman 饰)只是一介小小的保险销售员,在家里,他饱受强势妻子的压迫和轻视,在外面,曾经的高中同学亦能当街给他下马威,对于所经历的一切,个性懦弱温顺的莱斯特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偶然中,莱斯特在医院里结识了名为马尔沃(比利·鲍伯·松顿 Billy Bob Thornton 饰)的男子,让莱斯特没有想到的是,这名神秘男子竟然是一位冷酷残暴的职业杀手。   在长久的压抑之下,莱斯特终于爆发将妻子杀死,惊慌失措的他打电话给马尔沃向他求助,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小镇警长,随后赶来的马尔沃杀死了警长之后逃之夭夭,情急之下,莱斯特将妻子的死也归结到了马尔沃的头上。女警莫利(艾莉森·托尔曼 Allison Tolman 饰)并不相信莱斯特所言,而是将莱斯特家发生的血案与近日里镇上的一连串死亡事件串联到了一起。

 长篇影评

 1 ) 站台上的手套

“曾经有个伙计赶火车。他戴着一副手套,结果掉了一只在站台上,他没注意到。他上了火车,坐到窗边,意识到自己手上只剩一只手套,但火车已经开动了。他怎么做?他打开了窗户,将另一只手套也扔向站台。这样,拿到第一只手套的人,就能有完整的一副了。”

寻找意义?

张大春曾在《小说稗类》中对寓言作过一通精妙的评论:

当一则寓言所指涉的寓意是如此可移易或可反转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将之视为一种教训或真理的载体?或者,寓言结尾处的寓意部分——也就是一再以“这个故事说的是……”形式所带出的那段话,只不过是寓言作者或编者为了让一个现实世界中无法存在的荒诞故事(如:狐狸请鹳鸟吃饭,青蛙想和牛比试身躯大小等)能够和现实世界容有较多的“意义上的联系”而设计的言说而已。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议论起小说来:

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像一个力士所干下的“无的放矢”的勾当。一部小说容纳了多少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角色,他们却像现实世界中的活人一般说着人话,干着人事——这难道不比狐狸能请鹳鸟吃饭、青蛙比牛更肥大之类的故事更加荒怪吗?正因其荒怪,小说也就犹如寓言一般也有了它符号学上的需要:它必须具备一个寓意,它必须有所指涉,它不能一箭射出,不知所终,它得落在一块可以供读它的人为它画上靶位的墙上、地上或者什么东西上。

如果说应试教育害人的地方有哪些,首当其冲的一条或许就是令读者、观众总是不由自主的在其所读、所看的作品中寻找意义;妄图在阅读、观看完毕后能想出一条“所以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的结语。然而,倘若每个故事都能如此简单的归结成一句金玉良言,那作者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去构建那些庞杂而精致的剧情?在这寻找意义的旅途中,我们会不会错失了作者暗藏在“罔两”之处的其他趣味?

个人以为,文首的寓言是对《冰血暴》第一季最为精准的总结(让我们小心那种想要给万物赋予意义的本能):讯问完毕,莱斯特犹疑着向门口走去,他心中有一条辩解想要告诉莫莉:“我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那种(邪恶的)野兽。“于是莫莉给他讲了这个小故事,这个模棱两可、意味不明的关于手套的故事。

我曾对这个故事困惑不解。在听完这个故事的一瞬间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莫莉的故事是个反讽,那个扔掉手套的人虽然说着,“捡到手套的人,就能拿到整副手套了”,但这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仅剩的一只手套于他无用,还让他显得很蠢。对我来说,这符合莱斯特转变——从开始的懦弱、胆怯到最终的精明算计、自我陶醉。当然,我的看法显然非常小众,与网络上的各种解读都格格不入(常见的解读是莫莉将莱斯特比作一只手套,马尔沃则是另一只等),不过这应该恰是本剧的魅力所在——“作品摊展开来,其中不尽是可兹辨识的明确答案,不尽是借由种种知识工具所能垦掘出来的符旨或意义;铺展开来的还有‘罔两’(这个‘似是而非也’的名字)和‘景’(这个‘似是而非也’的本质)一般的奥秘。”(小说稗类 P62)

荒诞

《冰血暴》有其荒诞的美感。自第一季起,剧作者便不依不饶地在片头打出那个巨大的反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荒诞一词于存在主义中预示着生命无意义、矛盾、失序的状态。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第一个章节便讨论了“荒诞与自杀”:“自杀,在某种意义上,像在情节剧里那样,等于自供。就是自供跟不上生活,抑或不理解人生。……所有想过自杀的健全人,无需更多的解释便能承认,这种荒诞感和想望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

哲学意味上的荒诞总是脱不开与死亡的纠缠。在一个没有“至高意义”的世界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起来应是重中之重。然而,即使精神上认知了生命的无序,肉体却畏惧毁灭,这矛盾所诞生的罅隙,便是荒诞寄附的空间。

有人将马尔沃形容成恶魔,一个在人间引发堕落的魔鬼,冷血、无情。不过,在我看来,他不是 “恶魔”、“魔鬼”,也不是加缪笔下指向普通人的“荒诞人”,他是“荒诞”本身。他自始至终带有一种游离感——虽然剧作者在其谨慎的逻辑框架下将其包装成一个合理的“无所不能之人”(至少在第二季和第一季前九集中是如此),但他的形象始终是不可信的——他宛如一个寓言,利刃般直直插入生活,刺破生活安全的表象,以冷酷、轻蔑的姿态向众人发起挑战,要求他们思考,打破他们赖以生存的秩序,将他们导向死亡。

盖斯第一次拦下马尔沃的车,马尔沃说:“我们可以那样做。你找我要文件,我告诉你,这不是我的车,是我借来的……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们可以那样做。或者你可以回你的车,然后走开。”“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有些路你不该走。因为地图上以前会标明‘那里有龙’,现在不标了,但那并不意味着那里没有龙。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事吧,格林利警官,我要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你就回家去找你的女儿。每隔几年,你会看着她的脸,知道你还活着,因为你在特定的夜晚,选择不走特定的道路,你选择走向光明而不是黑暗,你明白吗?”

盖斯是个知足的人。冰天雪地中,他坐在警车里喝热咖啡,通过对讲机与女儿聊冰球和作业。他是个好人,在与马尔沃发生接触前,他从未考虑过自己的死亡;在这场对话之后,盖斯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表象之下的失序,并由此开始抗争——在第五集中,盖斯的邻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想要拯救全世界苦难之人的寓言,邻居说:“只有蠢人才觉得自己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盖斯则回答:“但你总得试试,是吧?”。

在我看来,剧作者对于荒诞的看法是批判性的,第二季中,诺琳热爱阅读加缪的小说,把加缪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她对贝琪说:

“加缪说知道我们会死这一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贝琪则回答:

“好吧,我不知道加缪是谁,但我猜他一定没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这与盖斯的剧情似乎进行了呼应。盖斯与莫莉最终赢得了平静与希望,他们是这部剧集中为数不多获得幸福的人,他们并没有成为加缪的“荒诞人”,而是在生活中对抗,并寻找出路——这也是我理解之下,为何最终要由盖斯去杀死马尔沃的原因,即借由杀死荒诞的代表,而获得一种出路。

荒诞人

本剧中,剧作者有意无意地设置了许多“荒诞人”。最突出的或许是继任的警察局长比尔。我相信大家在观看剧集的时候会对这个天真的老家伙感到抓狂。成为局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布置办公室,并在此期间漫不经心的与莫莉交谈:“我要确保你知道应该专注的突破口,查查路过的车辆,找找头上有伤的人,问问隔壁镇有没有类似的案子。别再烦可怜的莱斯特了。”对于“荒诞人”而言,“他并非对怀念一窍不通,但喜爱自己的勇气和推理胜过怀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五集那短暂的清明时刻之后(意识到也许莫莉是对的,莱斯特与一切都脱不了干系),一旦得到了一个更显著、更简单、更符合自己理念的谜底,他便义无反顾的全盘接受,再也听不得任何其他解释,也看不见逻辑上的漏洞。当马尔沃最终被众人揭示,比尔再也无法躲避这个超越他推理局限的存在时,他便垮掉了。他说:“这案子结束后我就不干了。我要辞职。我没这个胆子。戴着警徽,看着人们干得出来的事,那种残酷……我以前总是积极看世界,看人,总往最好的想。如今我小心翼翼,心绪不宁。这份工作如今让我一边喝酒,一边盯着壁炉。我从未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思考一些很宏观的东西,譬如事情的本质……我所想要的只是一堆煎饼和一辆8缸发动机的汽车。”

比尔的话显示了他作为“荒诞人”的自知,他曾积极地看待世界,正如加缪所描述的:

勇气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教他知足常乐,而推理教他认识自己的局限。虽然确信他的自由已到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能消亡,但他在自己生命的时间内继续冒险。这就是他的能力范围,就是他的行动,他审视自己的行动,而排除一切评判。
……至于其他的道德(我也指背德),荒诞人只要发现世人一味为其辩护,他就没什么好辩护的了。

但马尔沃的出现却是迎头痛击。马尔沃有着一种更高层的生活,一种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在某种层面上或许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这种生活对于比尔来说是不诚实的,或者说是无法接受并被理解的。

除了比尔之外,此类“荒诞人”在剧中比比皆是。莱斯特的第二任妻子、莱斯特的弟弟、凤凰超市老板的儿子、警局前台、两个FBI探员等等(第二季最为突出的人物应该是那一对倒霉的小夫妻)……几乎所有那些碌碌无为的非主要角色都沦为了剧作者笔下的“荒诞人”,他们全盘接受自己,活在当下,不相信未来和永恒(甚至不去思考这些),也不寄希望于上帝,而这积极与热情在马尔沃的轻蔑前显得可悲与可笑。

总结

欣赏本剧的大忌之一,或许就是想要在所有这些零零总总之中找出那个“这意味着……”的结语。“伟大的作品,其蕴涵的意义总比有意表达的要多。”这亦是我对本剧的看法。所以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第一季里一些好玩的意象,以此收尾:

1、 莱斯特家的海报

2、 超市办公室的王冠背景,与之后家中的彩绘玻璃对应。

3、 比尔的办公室

 2 ) 美帝亚裔新移民的悲剧人生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

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3 ) 马丁弗里曼的演技真的是花生式的套路吗?

第一次写长评,看到有些短评的朋友们对马丁的演技表示不满,我想给他辩护一下

一部值得回味的剧,喜欢马丁弗里曼的表演。看到有网友说他的是套路式表演,我在这里持不同意见。我觉得马丁对Lester的诠释比较到位,十分精彩。马丁弗里曼在《世界尽头》中的表演大家可以去看看,并不是什么套路。他演的华生磕磕巴巴,是因为按照原著的思路,华生其实“并不比常人愚钝,但是在福尔摩斯面前常常要十分努力地跟上他的思路”(这是原著中华生的自述)华生一直在努力的跟上福尔摩斯的思路(当然始终慢半拍还不止)也正是他在急切的跟上并且想要参与到案件中才会显得磕磕巴巴。不然的话就会向哈德森房东太太或者雷斯垂德一样不说话(因为思路转的不够快)

在冰血暴中所饰演的lester磕磕巴巴是因为原本生性懦弱,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可以从他被羞辱后攥紧拳头抿紧嘴唇吸气提肩的动作看出),所以在说话时要努力的克制(或寻找)用词。 而在他翻案之后面对警察的磕磕绊绊则说明他是一个新手,并没有那么强的心理素质,说着说着就摇头叹气这是十分明显的表现,而语气结巴也仍然十分好的显示出他的慌张。毕竟只有很少人才会在面对警察还表现的十分镇定。


综上所述我认为马丁的诠释是比较到位的,生动的表现出一个被逼上绝路的小人物的心路历程


写的不好,匆忙,欢迎指正

 4 ) 旧瓶旧酒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

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5 ) 人类动物园: Fargo Season1 之解读

人类动物园

1 动物园
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
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
他长着冷峻的面孔。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他残忍而嗜血。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
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
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6 ) 分集标题典故笔记

给没文化的自己补个小课。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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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

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

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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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

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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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

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
“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
“你说那名女子?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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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

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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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

【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
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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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

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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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

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
①吃左边的草;
②吃右边的草;
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
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
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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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摘自wikipedia)

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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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当然不能。再加一粒呢?还是不能。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再加一粒呢?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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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

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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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
 
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短评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4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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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9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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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12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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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15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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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顿叔你要火

16分钟前
  • 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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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19分钟前
  • shinin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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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22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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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26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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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29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31分钟前
  • 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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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33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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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37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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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38分钟前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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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39分钟前
  • 妖灵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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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40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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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44分钟前
  •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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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47分钟前
  • 还行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48分钟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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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50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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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55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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