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2017-01-18
《Gangster No.1》吸引的目标人群似乎很明确:黑帮片爱好者和Paul Bettany的迷妹。
于是,作为一个喜欢黑帮片的炮儿迷妹……我服安利的过程相当顺畅。影片叙事从一个黑帮头目的第一视角出发,由Paul Bettany和Malcolm McDowell分别扮演他的青、老年时期。按理说,有了这两位来诠释,男主角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存在。
但Bettany一定很清楚——那绝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他曾不以为然地评价自己在《圣战骑士》中的戏份:“只要你肯光屁股、被人打成猪头、再懂得用地道的英国口音骂脏话,观众就会原谅你在其余的时间是多么傻到家……”这句话用到《Gangster No.1》也合适,血浆、枪声和各种灯红酒绿的光彩一晃,人们的眼睛就花了。
故事线很简单:平凡的街头小混混有幸成为黑帮老大Freddie的跟班,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此触手可及。他开始崇拜Freddie的一切——金钱、名利甚至品位,欲望逐渐膨胀到失去控制,他不禁试图取而代之。
他成功了,陷害老大入狱长达三十年。起点瞄准了Freddie的笔挺西装、优雅举止和精致的领夹,他却觉得自己可以不止如此,从他的座右铭就可以看出:“爱情使你发胖”。黑社会要爱情做什么?在他眼里,那意味着一个人的泯然众人矣。他只需要保持颀长的身材,这样穿起西装来才好看,才能永远从容英挺地万人之上。由此摆脱不了对行头的痴迷,连砍人前都要把西装脱下来,毕恭毕敬地叠好。
可怜他把权力和威望全寄托在皮囊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剜了心,甘之如饴地做起了行尸走肉。
而把生命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物上是危险的。自以为剥离了感情就能无懈可击,却走上另一条歧路,让自己置身于可怕的境地。身处的世界像一个巨型摄影棚,他在扮演一个几乎被物化了的角色,却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幻梦就这么被严丝合缝地封死了,他看到的变迁不再是真实的。
追逐何其漫长,可悲的是,当你以为自己终于登上巅峰睥睨众生的时候,却发现更远的道路只是被浮云暂时遮掩了,那人永远在顶端,一生也无法企及。他觉得自己有冷静的自持,厉害的手段,连恨之入骨的大嫂都承认他长得很好(叫Paul Bettany来演真的是太阴险太有迷惑性了!),简直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但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只是一个机械的杀手,野心仍写在眼里,出狱的老大却自修了艺术学士文凭,爱情也没有死去,连报复都懒得了。主角当然就崩溃了: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成就在对方眼里是过眼云烟,甚至血海深仇都成了轻描淡写的栽个跟头。
讽刺的主题终于浮出水面,荒诞的哀凉便沉淀到底部。加缪说,荒诞本质上是一种分裂,产生于比较之中。存在于他理想中的意图与等待着他的现实是不成比例的,这才造成了悲剧。两者的差距越大,裂痕也越明显,荒诞从来也不存在于两者中的任意一方。
所以在孤身一人的三十年里,他可以坐井观天,可以自欺欺人。但当Freddie再出现在他面前时,一切就成了笑话。
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主角竟然没有名字。这是空心人的宿命,没有爱人,甚至最后连仇人都不想再记得他了。
他根本不存在。
而他绝望高呼“I’m superman”之时,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在展现他和Freddie间的阶级鸿沟:他只知道看超级英雄,Freddie却有良好的修养、鉴赏能力,甚至会在狱中自学。然而假如引入权力意志的观点,超人的意味倒是更加有意思:“在他心中特殊的生命特征——蛮不讲理、说谎和剥削别人——是最明显的特征。”他坚信更高的目的应该由自己赋予自己,于是什么都扔掉了。
他已经足够卑劣、凶狠、自命不凡,而这种“强大”却如同肥皂泡般一戳就碎。丢掉同情心,不顾一切地自我提高,为何最终走上的是死胡同?
荒诞第一次向他演示了生活的无意义。也在他身上复苏了一丁点理性。这似乎开始构成了一个通往死亡的逻辑。人生是否值得过是非常因人而异的,这是自明之理。其实看到最后很容易想起《鸟人》,一个人与外界不再兼容时,他宁愿与自己取得一致。
对绝对的向往,对统一的渴望,悲剧就潜伏在这里。片尾曲冷冷地播放起《The Good Life》——拿一个永远高于自己的人当镜子,映照自己的一生,起始和结尾早定局了。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这是一部三观非常正的片子。是的。它告诉我们混黑道是没有前途的,金盆洗手娶妻生子才是人生巅峰。
其实是小弟爱大哥,爱的太深又得不到回应,shoot me是啥意思,不就是F**k me嘛~可怜啊~贝坦尼很牛,居然演出了马尔科姆年轻时的感觉~马尔科姆依然是让人胆寒的老戏骨~
又名《杰克苏的史湿》,黑帮小弟深爱大哥三十载:我爱你,我要变成你,为什么你不爱我,我要看着你死,我要抢走你的东西,为什么我得到了一切还是无法变成你,为什么你要回来,求求你杀了我,你不杀我我自杀_(:з」∠)_
Paul Bettany的角色从登场为Freddie着迷至拾斧杀戮,再换为风烛残年的Malcolm McDowell卖力嘶吼F*cking挑起怒火,整个故事线看似在讲述利欲熏心步步为营的黑道成功上位案例,但是明眼人看得出这份对老大真切而深沉的爱意。那时的Paul确实是Crime Prince,而Malcolm蹙眉狞笑间就让人感受到强大的气场。
I am Superman! King fucking Kong!这片子应该叫Once upon a time in England
不同年纪的gangster换演员有一说是,PB的年轻gangster是MM爷爷的真实gangster按照freddie的样子模仿美化后的回忆形象(个高腿长人好看,城府深密小变态(>▽<))……嗯,这么说的话,其他人都是老年妆而gangster却换人身高也缩水20厘米也有道理了,变得喜怒形于色也有道理了
“混黑帮的基佬是最扭曲的基佬”简直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理。炮儿蜀黍走位甚是风骚,大长腿五星好评~剧情什么的,就随它雨打风吹去好了。
只是因为在交货时多看了你一眼。这故事美国化了说,就是友谊与背叛的往事;腐国化了说,就是倒置的哭泣游戏。基佬的黑帮下手也斯毫不手软啊
距离发条橙太久了,马尔科姆太老,保罗·贝坦尼太帅,2人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这部电影其实描写了一个爱上大哥却被大哥结婚消息击溃的悲惨故事,男主角其实内心喜欢大哥,为大哥挡刀,被大哥的气场所迷惑,但是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同性恋,双性恋更准确一些,其实男人在一起混久了产生爱情并不奇怪,主人公在看大哥和未婚妻被谋杀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女人,爱变成恨。
苦逼的,永远输对手一大截的小混混故事。这部片子之所以好,就是到最后你都很难说清小混混和老大之间的纠葛到底是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竞争,还是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不痛不痒的,为看PB,帅得很,他在橱窗前看自己领针与老大的背影重合这一幕说不上来的一种喜欢。。ps:此时他应该在如火如荼的嗑药中
俺们刚用上纸巾搽屁股,你们用来搽嘴巴;俺们学着用来搽手搽嘴了,你们却用回了手帕;俺们攒钱开上小车了,你们却喊着环保转身骑上了单车。。。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PB在此表现堪称完美啊卧槽,天神级别,顺这不可能不是基片
"Not bad-looking? I'm a prince, darling!" 自恋死基佬
這個沒有眉毛的傢伙怎麼這麼帥啦!不過愛錯人的下場就是慘慘慘,那一句“bitch”里多少年的心碎 XD Paul Bettany神演技,"something really ugly eating away inside of you"的感覺都演出來了。
绝对的基片。贝塔尼这天神般的身形,居然没当过模特!!浪费阿。PS:神马叫迷离的,痴情的,颠倒众生目无他人的眼神?此片是范本哦!(也有人说这是黑帮版霸王别姬来着,哈哈哈哈)
勉强两分。主题大概是一个欲望扭曲的男人寻求上位的冒险,但是讲得比较混乱。形态上还是英式街坊黑帮+西装暴徒的那些元素,贝坦尼穿西装挺帅的,俩黑帮老大对线时就选择在街边酒馆,旁边的那些街坊也照常吃饭,但是这个所谓的黑帮到底靠啥谋生,只演了打修理工催债的一幕,小流氓团伙吧也就属于。全片有浓郁的舞台剧观感,故事以老年版男主马尔科姆的回忆展开,全片都充斥他啰嗦、尖酸的吐槽跟抱怨,一个龙套出场时就切换到他被干掉的画面,拍法有种廉价的炫技感。剧情莫名其妙,贝坦尼袖手旁观看着老大两口子被砍,转头去杀了对手,这么突然就切到判处老大入监的庭审戏上了?男主和老大老婆之间那些怪异的对手戏是想传达什么样的人物立场?作为主线的男主上位的过程毫无逻辑。这电影很少表现事件,大部分在表现角色的内心,没有事件,内心靠什么支撑?
男主神经的场面不太适应,看影评好了些。原来这就是Paul Bettany,对上号了。为什么其他人包括大哥女人那么牵强的老年装,而疯子主角不用同一个人贯彻全场呢?尽管长得像,但老演员还是差了点灵魂附体的味儿,大概是Bettany把年轻那段演得太疯了,所以最后自杀总显得火候未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