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与狼共舞,与自然共舞,与文化共舞
1.你想要表达的东西,一定是曾经被表达过的。
1990年,导演凯文·科斯特纳拍摄了一部讲述美国士兵与印第安苏族之间故事的电影,电影名字叫做《与狼共舞》。
1994年,导演兼编剧詹姆斯·卡梅隆,写下了一个简单的82页的剧本,讲述了一个外星球上的纳美人与地球人之间的故事。十几年后的今天,这部电影轰轰烈烈在全世界上映,各大电影院火爆无比,一票难求。没错,就是《阿凡达》。
几天前,我去电影院里看了《阿凡达》,IMAX的票肯定是买不上的,就连3D的厅也都爆满,无奈下选择了2D先过过眼瘾。然而即便是2D版本,这部电影的特效和视觉效果依旧令人惊叹无比,整个观影过程后我基本上都处于眼神冒着精光嘴巴微张四肢轻颤的轻微癫痫状态。
一直到出了影院,经过两三天的平复情绪后,再回过头回忆《阿凡达》的剧情,才惊觉,《阿凡达》完全是变种的《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的背景是在美国的南北战争时期,当时在美洲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南北方的外来殖民者和移民者手持枪炮,互相争夺着土地和资源,而居住着大量土著印第安人的西部地区,也成为了南部的奴隶主和北部的土地投机商们觊觎的目标。美国西方大开发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和屠杀史。电影中的苏族,亦称达科他人(Dakota),属于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s Indians)。苏族人天生擅长驾驭马匹,是马背上的民族。由于苏族人的善战、勇猛及不肯屈服,苏族也称为了美国政府讨伐追杀的对象,最终整个民族在遭到覆灭式的沉重打击后,不得不被迫于政府签下协议,放弃世代居住的土地。
邓巴作为一名美国军官,本来处于与苏族对立的位置上,但经过长期的相处后,他慢慢了解到苏族人善良、真诚的天性,同时,苏族人对自由的向往、对力量的崇拜又打动了邓巴的内心,他开始接受这些异族人,并逐渐成为了苏族的一员。邓巴与苏族女人之间的爱情,发生得自然而然,是文明和原始之间的一次美妙的亲吻。
说到这其实已经再明显不过。《阿凡达》中的纳美人相当于苏族人,杰克·萨利是另一个邓巴,地球侵略者是美国政府和军队,而纳美族的部落结构,和苏族人的不无二致,就连纳美族的勇士,也都可以在《与》中找到原型,即苏族勇士“风中散发”。
《阿凡达》中所有试图表达的内容,试图宣扬的主题,可以说凯文·科斯特纳在《与狼共舞》中早就明明白白踏踏实实说了个透,唯一不同的是,卡梅隆把故事一股脑搬到了光怪陆离的外星球上,又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大团圆结尾,让大家享受完视觉盛宴后,面带笑容眼神迷离做梦一般地走出影院。不过我丝毫没有贬低《阿凡达》的意思,作为一部电影,它的视觉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划时代的地步,同时它的故事里包含了友爱、和平、共存、环保等等主题,节奏感也极强,从头到尾无冷场,无大的BUG,无雷点,无烂俗的煽情,无狗血的拖沓,实在已经足够完美。
好了,关于《阿》和《与》的比对到此为止,这不是我的重点。回到《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上。
2.等级始终是存在的。
生物学上,最早的单细胞生物结构都是相同的,但随着地球的运转,地质条件水源条件等等各种条件的约束下,单细胞生物获得的能量不再等同,获取能量更多的,获取能量的方式在进化中变得更加高级,随之在进化树上爬到更高的位置,以下级食物链上的生物为食。
经济学开篇就讲,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即所谓的稀缺性。经济学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来更好地满足人们无限的需要。跳开经济学的范畴,欲望无限和资源有限也是人类学上必须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一切等级制度的产生都源于这一点。原始社会不存在阶级,但随着人类的发展,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资源产生了不均,从而私有制诞生,而私有制正是等级制度的起点。
但人类与动物不同的是,动物在自然界中争取资源以保障自身的生存,而人类在社会化的生存环境中,争夺资源的对象成为了自己的同胞,因而不得不自相残杀,依附强者,欺凌弱者。侵略与征服,是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不变的主题。胜利者拥有占有资源和分配资源的权力,失败者则被驱逐或是杀死,或是沦为奴隶苦役。
电影中的苏族,作为土著的印第安人,没有强大的军事能力,也没有先进的工业化技术,却占据着辽阔的土地。因此成为政府虎视眈眈的对象也是情理之中。可以说,在美国政府的眼里,印第安人并非与自己同等的人类,是异族,是低级族群,是生物链下层的群体,是与动物处在同一阶层的。一旦有了等级划分,处在高级地位的人类似乎就拥有了对下属群体肆意操控的权力,有占有权、驱逐权、统领权和生死权。在他们看来,屠杀印第安人,抢占他们的土地,与屠杀一群海豹,割下它们的毛皮做大衣是没有区别的。
等级划分不是绝对的。在不同的文化观中等级也是不同的。等级划分的主体群体会自觉把自己置于等级金字塔的上层,因此,对苏族人来说,白人对他们而言是处在等级下层的,即便白人拥有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他们依旧认为白人是一群白色的蝗虫,是一群愚蠢的怪物。
总结一句,等级始终存在。而不同的等级认定模式,也是种族分歧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一种因素。
3.能消融隔阂的,是友善和理解。
文化冲突源自本质价值观的迥异,根深蒂固无法消除,但可以相互理解。《与狼共舞》中,邓巴和踢鸟是消除隔阂和冲突的关键人物。先是好奇,继而互相试探,表示友好,最后在逐渐的相处中了解对方,接受对方,达成协同。
凯文·科斯特纳本着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赎罪心态,注重点放在邓巴融入苏族的过程中,我认为这点其实可以挖掘得更深,电影中的邓巴最后舍弃了作为白人的价值观,而全盘接受了苏族人的生活方式,但若要消除文化冲突,单方面的接受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双方的互相融合。假如苏族人能部分接受邓巴原有的价值观,我想影片的内核可能挖掘会更加有深度一些。(写到后面的时候才想起来,后来踢鸟也学会了英语并与邓巴对谈,也算是苏族人接受白人的一种表现吧,我还是看得不够认真。)
民族主义不应该是条不可逾越的壕沟,也同时也不应是个纯色的大染缸,把其他文化统统洗成自己的本色。正因为民族文化的多元化,这世界才会存在各种各样的色彩,才会存在各式各样的声音,才会激起形形色色的火花。说到这倒是想起之前的新疆流血事件,我同意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没有将他们同化成汉族人,而是令起保持原有的生活环境和生存模式,或许冲突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一旦某种力量硬是要把其他民族全都改造成与自己一模一样,总会激化矛盾和冲突。
真正的友善,不是物质上的援助和改善,不是给对方食物和住所让其感激,而是尊重,尊重对方的习俗、生活习惯、行为模式,保持对方的独立和不受干涉,学习彼此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达到共赢。
4.文明不应与自然对抗。
《与狼共舞》中除了史诗般的西部风光,感人至深的邓巴和苏族人之间友谊之外,还有不得不提的一个角色,“两只袜子”。袜子是一匹狼,在邓巴驻守哨所的漫长时间里,它与邓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也为邓巴赢得了漂亮的“与狼共舞”的外号。
姜戎的《狼图腾》中,把狼形容成一种极聪明狡猾且有宗教意义的生物。电影中的袜子,也有图腾式的深刻寓意。袜子具有双重的含义,其一是苏族人的化身(邓巴与袜子建立信任的过程,同时也是与苏族中发展友谊的过程;袜子对邓巴的不离不弃,也象征着苏族人对邓巴的感情),其二是自然和土地的化身。
苏族人对自然是敬畏的,他们猎取野牛纯粹是为了生存,和《狼图腾》中的狼群一样,他们会控制猎杀的数量以保障自然的平衡。而白人对这片土地进行征服时,是忽略自然的生态环境的,屠杀野牛时的冷酷和贪婪便已证实了这一点,杀害袜子的过程也是如此。袜子的死是一个悲剧的暗示,暗示这片土地最终会沦为所谓的“文明”的牺牲品。
文明不应是杀人犯,不应是屠夫,不应是偷猎者,不应是破坏狂。可在漫长的历史中,高度文明就意味着强大的杀伤力,意味着先进的武器。高度文明需以资源作为基础,资源则需要抢夺,反复恶性循环。
如果文明不能弥补自己的杀戮性格,那我想,大概文明最终也将成为自己的刽子手了。
2 ) 具有文化历史美学价值的经典西部片
西部片后期的经典之作《与狼共舞》(Dancce With Wolves)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剧情长片,影片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末期,北军中尉邓巴与拉科塔印地安人的故事,电影的对白多使用拉科塔印第安人语言,配以英语字幕,这在当时的美国电影圈很罕见。
本片获得七座奥斯卡金像奖,票房也大获成功,象征着西部片在好莱坞的复兴。2007年,此片因为它「文化上、历史上、美学上」的重要价值,被选为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典藏。
《故事开篇》是美国南北战争战场,战事焦灼之际北方联邦军的一名军官约翰邓巴(凯文科斯特纳饰演)的脚已血肉模糊受伤严重,他忍痛穿上军靴, 犹如壮士赴死般毅然策马奔驰穿梭在南军的枪林弹雨中,他奇迹般毫发无伤平安而归,并强势助力北军转败为胜。
在众人认为他即将受到拔擢赏识,军途一片光明美好时,他却自愿请调到充满危险与未知的西部荒原边疆驻守。这跌破众人眼镜的选择完全缘自他对战争的厌弃与质疑。于是一个孤独寻求生命价值的英雄踏上一段探索与凡俗价值截然不同的旅程。
但当他随着补给蓬车抵达边疆营地时,却发现此地早已被弃守,基于一丝希望,于是他单独留守在该营地里,并开始自己在荒野上打理生活,也与一只狼结成朋友(此狼因脚上有两片白毛而被他称为「双袜」),邓巴中尉的营地离一个拉科塔营区不远,他也逐渐发展出与拉科塔人的友谊。
在碉堡驻守时,邓巴逐渐认识这群印地安人,学习他们的语言之后,他对印地安人的认识也由原本的疑惧转为钦佩、向往,最后,他离开营地与印地安人一同生活。这段无疑是表达了反战的思想,两种不同文化的人,如何因开放的心胸,善意的互相尊重彼此帮助,进而成为互相欣赏平等的好朋友。而不是相互攻击的仇敌。片中邓巴和拉科塔好手捕捉野牛的一场戏,镜头以仰角拍摄硕大的野牛奔驰时中箭倒地朝镜头冲来的瞬间,低沉有力的撞击声和扬起的大片尘土不仅满足渴望刺激的视觉与听觉享受,也衬托出印地安人英勇矫健的身手。而本片也精心安排呈现出许多南北战争时期白人和印地安人的生活文化,让观众能看见当年草原上印第安文化的风貌。
在白人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不同部落间,战争仍然是无法避免的重要篇章。历史上,白人残暴大量屠杀了印第安人,死于印第安人仇恨报复下的白人也不少,反战者唾弃战争,仍然无法避免弱者为反抗强权压迫侵略,保护家族而勇敢抵抗的战争,这也是导演认同师出有名的战争。做为英雄人设的主角当然是为公义扶弱的一方,他投入为保护拉科塔而抵抗美军与猎头族的阵营。
最后邓巴与妻子颠踬跋涉在冰雪漫漫的险峻峡谷中,企求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世。这里象征人类为追求正义和平的道路是何等的崎岖困难,也是英雄无法避免责无旁贷的生命道路。
《与狼共舞》是独立制片体系下的作品,虽然没有庞大制作预算,但是呈现的却是一部不输好莱坞电影的杰作。本片有深刻浓厚的人文视野,中心主题严肃的探讨反思了战争、英雄、正义、生命等等重要价值传递表达十分成功。镜头大量摄取美西草原的壮丽开阔自然风光,整体呈现出一部气势磅礴的史诗经典作品。
3 ) 人类的末路
只要是好片,看完之后总有些郁结在心头,高中语文老师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撕碎,这次又是感同身受。
当现代文明的枪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文明,可悲的究竟是谁?
邓巴是幸运的。作为军人的他,毫无激情可言,只不过是战争机器的一枚被遗忘的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印第安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使他由一个恪尽职守的军人升华成了深晓大是大非的英雄,他的生命就是一座桥梁,连接肮脏的工业文明和淳朴的印第安文明,当他从哨所走向部落时,身后的桥梁也随即倒塌。世界上仅有的知晓两种文明的人做出了价值选择,在开启了新生活的同对丑陋的工业文明做了毫不留情的否定。印第安人如同那匹孤独的狼,外表凶恶其实内心本善,其凶恶也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如同邓巴所说,印第安人的战斗仅仅是为了储备粮而已,哪里有什么政治,纯粹地美好。
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脆弱的。邓巴深知他所爱的苏族人必然灭亡,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最开始情感上不愿意加入这个即将灭亡的民族,但当完美和谐的自然被原本同族的白人用废弃的酒瓶和破败的茅屋玷污时,邓巴已经在心底对自己所谓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对白人产生了厌恶,于是他对踢鸟说白人会无穷无尽,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是一个苏族战士。更加重要的是,明知道苏族人会灭亡,枪兴许一次打不中狼,或许狼也可以一次次躲过子弹,甚至自己可以打到一个开枪的混蛋,但是子弹是无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此时仍然坚定不移地不离不弃,邓巴已经升华为一个伟大的英雄,悲怆而壮烈。他不是整个白人世界,邓巴可以理解狼的善良,其他的人能么?整个世界都目不识丁拿日记擦屁股时,所谓的背叛和离开就是是崇高的选择。
人类已经自以为是地毁掉了太多东西,回头一看没有路,于是更加坚定地笑着破坏下去,美其名曰一不做二不休……
4 ) 在狼的呼啸中思考
狼,首先给我的印象是孤独,但它潜在地隐喻了一种悲怆而坚强的信仰!在这个平静的周末晚上,思绪又一次汹涌了,我说不出这是对主人公和印第安民族友情的敬意,还是对人性的欲望和残酷的现实的黯然神伤,但我想终归是此刻我已沉浸在狼的世界中不能自拔:《与狼共舞》这注定是一部不平凡的电影,尽管它用了冗长的将近4个小时的时间讲述了平静地一个感人的故事。“与狼共舞”,是纯洁善良的印第安人赋予邓巴中尉的一个名字,优雅而怆凉,奠定了整部影片那种诗意而忧伤的基调;又是一次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接触。但狼终究是孤独的,不为人理解的,片尾山顶狼的那声呼啸就注定了它的命运,这到让我想马修·连恩的那首《布列瑟农》,悲伤的萨克斯与哀婉的苏格兰交相辉映,倒显示出一种宿命的感觉,这与影片美国移民和印第安土著居民间的隔阂与最终屠杀的必然性到有几分相似了!我想约翰·巴里出色的配乐有可能是受它的启发。
如果说野牛在影片中是印第安人的生活的图腾,那么狼就直接映射了这个带有悲剧色彩的民族。整部片子始终以邓巴中尉和一匹狼之间的感情转变,来带动他与印第安人之间从隔阂到融洽的过程。但既然是宿命,他就永远不可能属于这个民族,虽然他努力地去适应他们的习惯与生活,并且也爱上了这种感受,但文化与交流是两个民族间的事情,一个人终究还是无能为力的,现实的残酷依旧不能使他们的净土不遭破坏。正如最后那匹狼被美国士兵射死就直接隐喻了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必不可免。这又不得不让我想到《最后的武士》,类似的情节,同样面临的是一种文化即将被扼杀,但似乎后者比前者幸运,至少以一群人的流血促成了统治者的觉醒。所以当看这部影片时,对于狼与印第安的宿命感我是抱着一种奇迹出现的态度在等待的,但结尾处银幕上打出的一行英文字幕还是叫我失望了,惟有狼的那声呼啸在盘旋,好象一种控诉,我不由得陷入沉思,许久不想说话。
影片中极力表现了印第安人生活中的仪式和习俗,除了为了宣扬印第安文化,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以外,我认为更主要的是形成一种人性的反差,以印第安人之间的融洽善良来反讽美国人利益为先,欲望为先的贪婪与狰狞。正如影片中邓巴中尉带领苏克斯部族人击退入侵的敌对民族时说,“我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战斗,这和丑陋的政治目的无关,也和领土,财富争端或者救人无关,人们为了保护事物储备而战,这样会帮助我们度过整个冬季。只为保护妇女和孩子的生命,爱那些仅离开几英尺远的人…”这和影片开头时的那场战斗完全不相同,可见这种原始的单纯在现在社会已经是如此罕见,甚至通过这场战斗,邓巴找回了真正的自我。
而影片的语言又是极富表现力,开始当邓巴极力想要融入印第安人的生活时,他说了生硬的印第安语,而语言障碍的逐渐消除,也正是他与这个民相处族融洽直至产生感情的重要伏笔。而最后快要分别时,族长“踢鸟”竟说了踅脚的英语与邓巴告别,说明他们之间的友情已经非常深了,这种语言的切换也增强了戏剧的表现力,把人物情感把握得尤其到位!让我不禁对凯文·科斯特纳的执导水平也刮目相看啊。
狼,呼啸了…是带着复杂的感情的,这一叫也乱了我的心神,我似乎能够隐约地明白二战时犹太人被排斥或者卢旺达大屠杀的原因了,可我想不通的是人类欲望居然可以使我们异化得自我毁灭,自取其辱,难道这样做就是所谓的涅磐了吗?别给我找借口,一切皆因你人性之中的原罪。我另一个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部电影能够拍得这么出色呢?
5 ) 文明的失落——《与狼共舞》观后感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6 ) 最美的共舞
4个小时的《与狼共舞》。
刚开始,我看到小骏马被偷走,然后挣脱,我满心欢喜,松了一口气。然后看到小骏马被射击躺倒在地,我眼泪就哗啦哗啦的流。
我缓过来的时候,小狼被射击了。我又哭了。
我又缓过来的时候,“风中散发”啊你,又把我推向伤心的极点。我的眼泪是止也止不住了。一路哭到结尾,我回头去截图,又看到你在山顶上给“与狼共舞”送别,你喊:“ 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当我是你朋友吗? 知道吗?你永远是我朋友。”,你一直喊一直喊。喊得我伤心极了。
“风中散发”,一开始我还真不喜欢你。你粗鲁,不动大脑。当初骑着马挥舞着长枪大喊大叫“我是风中散发,你看我怕你吗”,上来就想把“与狼共舞”给杀了。可是你也有可爱的地方,你会说:“好买卖。”你把“与狼共舞”救回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太帅了!阿哈哈,后来“与狼共舞”为了苏族的安全要走了,你在山上喊得那些话,让我记住了你。
“踢鸟”啊“踢鸟”,你的神情里透露着一种处世不惊,智者的气魄。一上来我就喜欢你。喜欢你头上的三根羽毛。哈哈。你的感情是内敛的,内敛的有点可爱。这个时候我觉得你像个孩子。眼神里有种纯洁的目光。如果我是苏族的女子,我想要嫁给你。
小骏马,你很俊。我未喜欢过马,因为它们离我的生活太远了。但我喜欢你。你是我见过马中最帅的。你的肤色可爱至极。我喜欢你被别人偷走后,不顾一切挣脱回来。早上看见主人,还用蹄子在地上蹭来蹭去。你一定在耍性子,想这个主人怎么让我落入敌手。哼~ 哈哈。你被射中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虽你离我这么远,但像是我的马一样。我看惯了你一直在我面前跑来跑去,你有一天倒下了。我会不习惯,我会伤心。
小狼,你还是那么警惕,你不肯靠近。但是你也是可爱的。你时不时地出现,给人惊喜。你的小眼神,警惕中带着善意。你把“与狼共舞”弄倒在地的时候,我笑了。你们太可爱了。亲爱的“两只袜子”,你不应该站在那里不动,我懂你的想法,你让大家都着急了。
与狼共舞,唉。。。怎么说呢。从一开始你把靴筒套回受伤的脚,你把生命交付于上帝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很有看头。果然,你让我认识到一种气魄。你一个人留在那里,你把女子带回部落,你孤身单骑。你让我明白,任何一种情况的下的生命,都是美丽的。如果你的心是美的。
与狼共舞,小骏马,小狼,踢鸟,风中散发。你们是我心中最美的一群人和动物。你们会留在我心中。
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
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他是阿凡達祖宗
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
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