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我同行1986

剧情片美国1986

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威尔·惠顿,科里·费尔德曼,杰瑞·奥康奈尔,约翰·库萨克,理查德·德莱福斯,基弗·萨瑟兰

导演:罗伯·莱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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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8 01:20

详细剧情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著名作家戈迪(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时,年少的戈迪(威尔•惠顿 Wil Wheaton 饰)与他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瑞凡•菲尼克斯 River Phoenix 饰)、泰迪(科里•费尔德曼 Corey Feldman 饰)和维恩为了当一回“英雄”去河的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12岁男孩的尸体。  4个少年家庭各有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心事。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

 长篇影评

 1 ) 二十五周年口述史

图文版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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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起

导演Rob Reiner:故事出自于一本叫《四季》的书,其中有个中篇小说叫《死尸》(The Body,作者是史蒂芬金),写的是四个男孩一同出行,寻找一具死尸,用了第一人称来写。主角其实是四个人,只是以Gordie的视角来写了。我就想到,“噢,也许我该把Gordie变成主角,让故事围绕他为中心展开,关于他的不自信,因感觉父亲不爱他而产生的困扰。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开始重拾信心,最终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 有了把Gordie作为主角的点子,一切就变得水到渠成了,我也开始为这个计划激动起来。

我们对于电影能否成功心中无谱。我还记得,就在开拍前两天,所有的投资方都打了退堂鼓,是Norman Lear在最后一刻拯救了这部电影,“我来资助吧。”我们甚至都没有个发行方,就这么开机了。



二、选角

 Gordie Lachance,由Wil Wheaton饰演

Wil Wheaton:我是个少年演员,当时已有其他好演员加入了剧组。经纪人帮我拿到了面试的机会,最终幸运中选。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想拍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有这么个机会。那会儿的我可没有足够的经验来感知这个故事——我的感觉就是,这看上去是个很酷的冒险故事,而且我们的队伍“赢了”。

Corey Feldman:Will是洛杉矶人,而且保守得很,可以说就是个geek。至今仍是,不信问他好了。可我并没有这么看他,我觉得他很安静,很羞涩。

Reiner:Will Wheaton就是完美的Gordie。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孩子,对自己充满疑问。尽管真实的他要自信得多,但看着就是一副温柔、敏感的模样。



 Teddy Duchamp,由Corey Feldman饰演

Feldman:直言不讳地说,我和这部电影的缘份是因为父母亲就是我的经纪人,他们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像是,“嗨,Rob Reiner叫你去面试。 ”“你是说《All in the Family》里那个‘Meathead’?成,他要我演什么?”——等我见到了Rob,第一印象就是,他不再像Meathead了。他成熟了许多,看上去是个导演样了。我也就立刻认真起来。其二:等读到了素材,我意识到这比之前拍过的任何戏都要严肃点,电影的主题更细致,把握起来更困难些。

Reiner:说实话,我不相信除了Corey Feldman,还有谁能演活这个角色。 我们找不到合适的演员,他来了,带着那股子愤怒劲儿,明显有着很阴暗的一面。我就心说,“喔,我不晓得他的生活出了什么状况,但这是唯一一个能在这种年纪演出这种感觉的孩子。

Wheaton:我们几个孩子当中,Corey已经演了一辈子的戏,所以某种意义讲,他是个老手了。他去过的片场比我们所有人都多,有着丰富的经验。我们大家一起去看了《七宝奇谋》,它上映时我们还在拍《伴我同行》;然后又一起去看了River参演的《Exploreres》。Corey就像个电影明星,对于一旁的我来说,那真是个怪异的世界。


 Vern Tessio,由Jerry O'Connell饰演

Reiner:Jerry O'Connell那会儿算是个蠢胖孩。(笑)现在的他可是风流倜傥,讨了Rebecca Romijn做老婆,样子帅得很,可当年就是一蠢胖孩。他来面试时毫无表演经验,但一进来我就明白,他就是Vern。他就是这孩子了,可我不确定是否真能演好,因为他从没演过戏。但又一想,“只要能像现在面试这个样子,他就是完美的Vern了。”

Wheaton:Jerry搞笑极了。Jerry幽默感非凡,小时候就这样了;他总在不停给大家逗笑。他真是太好玩,太可亲了,很容易就能打成一片。


 Chris Chambers,由River Phoenix饰演

Reiner:River Phoenix就像个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我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

Wheaton:我记得自己当年既为River深深折服,又多少有点被吓到。他是如此职业,又如此尖锐,就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他的智慧看上去远超年龄所限,有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他就是很酷。

Feldman:River和我认识好几年了。他9岁还是10岁的时候就来了洛城,我俩就是那时候认识的,结果一见即合,立马成了好友。每回面试遇到对方, 我们就一起到外面玩,而其他人都在房间里干巴巴等着试镜。(拍《伴我同行》时)刚到片场,甚至是刚上飞机时,我们就开始为能一起拍戏而激动,可以一起晃悠一起玩啦。我们就像是天生的死党,整部电影就是这么拍下来的。拍摄这部电影时,我和River建立了非常亲密的友谊。


三、Rob Reiner的导演风格

Feldman:开拍前两周,他把我们集合起来,每天围坐、生活在一起。排练逐渐变成了演员工作室。我从没上过任何表演课。他采用的很多手法步骤都让我觉得新鲜。这样的做法很新潮,就像是把严肃演员的表演技巧加以修改,好让儿童演员也能够领悟贯通。

Casey Siemaszko:虽然是拍片工作,但感觉更像在度假。那算不上什么大制作电影,看上去也预算有限,成本并不高吧。拍片的经历更像是一次夏日假期——说真的,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工作体验。他绝对是个伟大的说书匠,(没戏份时)我也会去片场闲晃,看着他工作,听听他讲故事。

Feldman:他就像是这四个孩子的父亲,像是我们四人参加的夏令营辅导师。我们身处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围绕片场的其他一切都像是种点缀。

Wheaton:印象深刻的一点是,Rob Reiner总在教导我们。他大可以直接来一句“这么演”了之,但他没有这么做。他会解释给我听为什么该那么演。那样演有何不同,更好在哪里。正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而非念着台词按桩走位的木头人。


  

四、包智杰的Ace Merrill角色和他的眼睛蛇帮

Wheaton:这个角色二话不说毫无缘由就会痛扁你一顿。事实上,电影演到最后,当他对River说出“你死定了”时,观众真的相信他会这么做。过去二十五年来,他们其他几个常透口风说当年有多怕他。这我倒真不记得了。我不记得他本人也像电影角色那样骇人、残酷。我只记得在想,“他可真是个好演员。”我会看着他的表演,从中学习经验。
但我知道其他几个家伙真的很怕他,尤其是Jerry。

  

Siemaszko:拍戏的时候,大家都在扮演各自的角色。工作时气氛紧张,但一喊停后,我们就回归孩子的本色了——在俄勒冈Eugene拍戏,那里真的很美,我们正赶上了好天气,一帮子人经常开车闲逛四处打闹。我记得好几回驱车去了波特兰,泡泡吧逛了逛夜总会。

Reiner:别跟我谈这些事!(笑)开玩笑的。John Cusack以前常把Keifer和他闯的那些祸告诉我,我说,“John,别跟我说这些,我可不想知道。”


  

五、吃饼大赛

Reiner:说到这场戏很有意思,我为之犹豫了好久。我知道观众会喜欢,但我也想先弄明白Gordie Lachance该成为哪种作家。说到底,我的观念是他成为了史蒂芬金。而史蒂芬金是个伟大的说书匠,他说的故事大都属于恐怖、超自然一类。所以我就觉得,“这会和作家Gordie相符吗?”——可后来又一想,他才12岁大,12岁时说的就该是这种故事。思想斗争了很久,我还是决定把这段戏保留下来。

Wheaton:记得拍这场戏时,我也去了片场,就是想看看他们会怎么个整法。我觉得这场戏好玩极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刚和Rob、Corey一起又看了一遍(注:蓝光碟中收入了三人全新录制的画中画评论音轨),Rob说,“仔细看,那哥们儿脑袋后面明显有根管子”,我心说还真是啊,可这反而很棒,因为那是个12岁孩子讲的故事,他的幻想就是这副模样的。当然,这场戏很卡通、很恶心也很夸张,因为Gordie的幻想就是这般模样。

Reiner:观众们头回看到都乐疯了。我得说留下这场戏是明智之举。

  

六、“电影夏令营”

Reiner:这是最华丽的一夏。这是最美的夏日假期。回想起来,那就像是次夏令营。我们享受着怡人天气和田园美景,一起为热爱的电影工作。

Siemaszko:我常回想起那会儿周日的垒球比赛,男女老幼齐聚一堂,就像是全家出游的感觉。

Wheaton:在休息天,我妈组织了两次白水漂游(white water rafting),全体剧组成员都参加了,一起在Mackenzie河上漂流。

Siemaszko:那会儿是春天,我们赶上了无上装嬉皮时节。裸体自行车手常在剧组、孩子们身边出没。真是好有趣。我记得当时还有个乡村集市,是个嬉皮大会,我还和Flying Karamazov Brothers一起玩了杂耍。

Reiner:记得有一天,我和好友(制片人)Andy Scheinman一起从外景地驱车回来,车子的顶篷敞开着。电台里正在放披头士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音量开得极响,我们都很开心。正当歌里唱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这一句时,我们开过了一片浩瀚的草莓地,就是这么巧。遇上这种事让我不由得感叹,“喔!真是酷毙了。”

Feldman:(River和我)常去俄勒冈那些未成年人酒吧,这真的是段美妙的成长经历。我们俩年纪最大,加之以前就认识,所以在一起体验了很多新事物。那是我头一回喝酒,头一回在银幕下亲吻女孩,也是我头一回吸食大麻。所有这些都是拍摄《伴我同行》所经历的成长体验,对River来说也一样。
开拍时我12岁,是在片场上过了13岁生日。这部电影像是颗有趣的时间胶囊,我们是在银幕上下同时体验这些成长变化。

Wheaton:杀青时我很悲伤,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将各自回归寻常生活。在片场一切都不一样,那不是“真实的生活”。


七、关于电影上映的回忆

Reiner:宣传发行时我正在伦敦拍摄《公主新娘》,电影先在美国上映了。我紧张得很,因为那是我拍过最具个人色彩的电影。要是票房成功了,我就可以说,“好,这证明大家对我喜欢拍的电影也感兴趣”;我又想,“要是票房失败了,我就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因为那就是我真正想拍的电影。”

Siemaszko:电影首映时我正在洛杉矶,当时只是在沿海的部分影院上映。我人在Westwood,“咦,那个角排的队是干嘛的啊”,过去一看,“老天爷啊,是为了《伴我同行》。”

Wheaton:在那个年代,电影经常是先在五个地域点映,靠口耳相传来推动。所以等扩映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部电影——我记得当年拍摄时,有那么一股子氛围,觉得是在拍什么特别的片子,在拍一部重要的、日后会值得骄傲的片子。年少无知的我,把这部电影的成功视作了理所当然。当时真不知道那有多幸运。

Reiner:电影慢慢取得了成功,在那个年代,成功无需两千万、两千五百万的首周票房做保障,这片子恐怕没有任一周末拿过三百五十万以上的票房,但它永远停留在了影院里——从未下档,大受观众喜爱。

  

八、二十五年后

Reiner:最让我感动的一点是,热爱这部电影的观众说,“它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我孩时的经历完全相同。”我问道,“你是乡下出来的?”他们就回答说,“不,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无论是来自小镇、城市,还是农村,那份情感都是贯通的。

Feldman:孩时的我,并未真正看懂这部电影。我只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解自己的角色——我记得当年影院公映时,观众总是那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们的反应都像是,“天哪,这是史上最棒的电影!”作为孩子的我,感觉只是“还行吧,要说起来,《七宝奇谋》可更酷。”我大概有足足十年没再看过这部电影。然后我又看了,四五个月前还把它放给儿子看了,就是夏天刚过的时候。我儿子现在六岁大。除了些脏话,这片子没啥不适合孩子看的东西——现在看所体会到的要远比孩时多得多。我终于看懂了所有的东西。

Wheaton:几年前,我带着妻子、孩子一起去俄勒冈玩,我们去了当年拍摄的Brownsville外景地,想看看那边现在啥样了。我们踏进了游客大厅,那里挂了张地图,上面标出了所有拍摄用到的景地。地图以五种文字标注,分别有荷兰文、日文、英文,应该还有德文吧,所有这些不同的文字。在一家餐馆里,我和一个女子聊了起来,她说有世界各地的人到Brownsville旅游,来看看拍摄《伴我同行》的地方。那里成了个颇具规模的旅游景点,这可真让我大吃一惊。

Reiner:对我来说,那是我当时的电影代表作,它证实了我对观众娱乐需求的猜想,也正合我口味。回过头来看,我总觉得这就是我的代表作,因为它反映了我的审美情趣。

Feldman:在那个时刻,对那四个孩子来说,这桩经历看起来是如此重要如此沉重。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又一个周末罢了。不过是又一次冒险游戏,明白吗?现在以成人眼光回过头看,你会说,“那是一次最特殊的经历”。通过这次全新(蓝光)发行,我想会有很多人重新发现这部电影,会以成人的眼光重新赏析,“天哪,这是种截然一新的体验,与当年完全不同了。”

  

Wheaton:1990年,我去了日本为电影《Toy Soldiers》作宣传。我和Sean Austin一起作巡回推广。空时也出去玩一下,捎带游览了东京,我们一起去了家戏院看《伴我同行》的话剧改编。他们演的不是由史蒂芬金小说《尸体》改编的话剧,而是由电影版《伴我同行》改编的话剧。而后我还和演员们碰了面,见到了演我那个角色的孩子,还一起合影留念。这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一部五年前拍摄的电影,被翻译成了另一种语言,进入了另一种文化,最后变成了一部话剧。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2 ) 曾一起携手走过

Although I hadn't seen him in more than ten years,I know I’ll miss him forever.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这是电影中很经典的一段台词,也是令我感触颇深的一段。影片中四个性格迥异的孩子或胆小懦弱,或活泼好动,他们为寻找一具“尸体”而踏上未知的旅途。一路上他们相互陪伴,相互扶持,度过了很惊险的考验,他们的友谊令人感动。

我的生命中也曾有过这样的好朋友,十一二岁的年纪,单纯善良的无以复加,愿意掏心掏肺地为你着想,可惜,这些朋友后来渐渐散落在各处疏于联络了,可我仍记得明晃晃的夏日,朋友相伴的路途。

 3 ) 直到你曾伴我同行

一开始我以为这又是美国励志片,因为出来倒叙的是一个得志中年男子(某知名作家),音乐怀旧又温柔。谁知道5分钟后气氛变了:喂,你知道吗?树林里发现了那个男孩的尸体。

主线也很像惊悚剧:四个男孩一起远足去河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尸体,找到后他们或许能上电视、出大名。他们沿铁轨步行,一路险象迭生。电影不时透出一种紧张感,可每次我以为转角会遇害时它总是轻轻荡开,或者展开了分支。至始至终它都维持着在关键处戛然而止的微妙节奏,同时穿插着四个男孩各自的家庭故事和内心戏。渐渐我忘了类型问题,也忘了旅程的目的,因为节外生枝间四个小孩开始靠近我。

如果在生活里遇到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我不会过多留意他们,倒是有可能被冒犯,因为他们正准备进入青春期。青春期的讨厌不在于学大人抽烟、爆粗,或比赛谁把下流话讲得更下流。借用村上春树的话,他们叫人难受是因为他们还“不协调”。

克里斯来自全镇公认的流氓家庭。他斜叼着烟打扑克,卷起脏T恤显出开始发育的手臂,和伙伴在一起时粗鲁、推推搡搡。

泰迪有一个疯子爸爸,曾经把他的头摁到火炉旁,从此他有了一只焦耳朵。他有时会失去控制地笑,对外宣称他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谁说他爸疯他就疯了一样去跟那人打架。

韦恩是一般所说的笨小孩,胖胖的,说话颠三倒四。

戈迪则是那位将来的知名作家、故事的叙述者。他文静好深思,哥哥是足球好手但意外身亡,悲痛的父母爱长子过于幼儿,从此加倍冷落他,以至他只能在梦里反复咀嚼一句不敢直说的话:如果死的是你就好了。

这些情节并不新鲜,不算最惨,电影也没有正面着墨。四个小孩为着一个(长大后看会觉得)可笑的理由,打打闹闹、嘟嘟囔囔地朝森林进发。路上无非是遇到了恶狗或在铁轨上与火车狭路相逢。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片消失在开头的伤感音乐,渐渐以某种无声的方式流淌在他们的表情里,使他们从路上随处可见的愣小子里被分别出来。当垃圾场的男人宣告泰迪必定也是疯子,因为他爸正在精神病院时,我看着他发狂地扑到铁丝网上,看着平时对什么都不在意的他突然呜呜地哭,看着伙伴们以“谁也不能否认你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来安慰他,而他生气地大叫:“忘了它!”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孩子身上会有这种味道,那是一种混沌的敏感、粗糙的尖锐。因为他们还来不及。他们还来不及消化这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他们还来不及去体味它的残酷。

他们只能从眼看着撞过来的火车跟前纵身一跃,扑到旁边的泥地上,惊魂甫定便夸张地哈哈大笑。便利店老板对戈迪念叨他哥的出色,却不知道那位哥哥是家里唯一疼爱他的人。他们露营时戈迪被恶梦惊醒,挥不去“死的是你就好了”这句话,克里斯只能笨拙地抱住他的肩头。克里斯偷了学校的150元,自首时钱被女老师拿去买了漂亮衣裙。没有人想要问一句:“钱(真)是你拿的吗?”如果嫌疑人是出身良好的孩子则不一样。“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是没想到一位老师竟然会……”人高马大的他哭起来变得好小。

于是两个男孩握紧手枪依偎在一起,聆听黑暗深处郊狼的吼叫。枪对付狼是有用的,就像它是所有冒险主线的必须,可也总有太多的节外生枝越过了一把枪的力量。

如果不是借着故事,我可能没什么机会认识12岁的男孩。说故事的人真是拥有了不得的特权,可以行走在角色身畔。但特权也伴随着负担。你不能随心所欲地讲,仅仅因为某些事是好的,某些是坏的;你也不能强行把火车推出铁轨,或故意让谁被撞得血肉横飞;你不能让一个恶人死或是叫冷酷的父母回心转意,虽然那样会大快人心。在一个故事里,小孩多半只能自己跑,有时就这么死掉。这种时候我多希望我有一把枪,它远比笔来得干脆。

讲故事显得懦弱,因为它仅仅是某种stand by me,甚至不能设定自己的类型。有时你伴随角色进入励志的节奏,譬如戈迪有写作之才,而他爸只觉得踢球是个事儿。你真心急啊——恨不得把戈迪摁到书桌上,或把他爸摁到火炉旁。有时惊悚的来了,坏人拔出小刀。你不能扑过去挡刀,也不能把他赶走。你只能咬牙,握拳,屏息。你永远也不能告诉一个故事它当怎样行,反过来,是它告诉你。会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临到你,触动你,却迟迟不给一个交代,让习惯肥皂剧的观众抓狂。

可是如果你不走开,如果你能耐住性子不说:“青春期的小鬼就是讨厌!”如果你听凭它走近你,并且你愿意伴随它而行,哪怕只有短短的120分钟,你会发现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不能做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没有获得更多的知识,也没有变得更高尚,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

在某一刻,你突然惊觉你认识了好多12岁的男孩,里面居然有你。这就是故事。除非你曾stand by,你无法说你认识,可同行是难的。

镇上没有人一个了解克里斯,其实拥有多么宽厚的心肠。泰迪渴望重写自己父亲的一生,把烧掉儿子耳朵的疯狂,转化为诺曼底海岸上荣耀的疯狂。戈迪的父亲若好好听戈迪讲故事,像他哥哥和小伙伴们听过那样,就不会失去一个儿子的同时又失去另一个。同样地,当我因为和这四个小男孩比较熟,而忍不住要痛恨那些欺负他们的混混、想要去责备他们的父母时,我也突然意识到我并未伴他们同行。

《如何阅读一本书》里谈到,除非你体验到角色所经历的,否则不要在故事的开头评判他们。我所不擅长的,并不只是阅读一本书而已。

因此好故事大有力量。它会温柔地劝诱、有时则是刚猛地强迫你进入聆听的位置。耶稣说,若有人强逼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同行二里后你多半会找到顺服的理由。我想这是一道爱的诫命,免得我们因为短视、心急和被肥皂剧败坏了胃口而错失了彼此的生命。

我喜欢影片开始时那片背景音乐,我喜欢它始终流淌在孩子们的眼睛里。我喜欢它的理解和温柔。我再不随便说“青春期的男生最讨厌”了。

 4 ) why do u have to die?

时光飞逝,这最老套的四个字说上千遍,够不够提醒你,还有两个月不到,已经是River Phoenix离开的第十六年。

在这个Labor Day的前一天,我才意识到,刚刚过去的八月,应该是他的三十九岁生日,距离不惑之年仅有一步。电影里的四个伙伴在这一天回到了岩城,然后各自失散。上大学的上大学,做工人的做工人,结婚生子,就像每个人一样。

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其中一人在报纸上读到一个律师被刺中喉咙,当场殒命。这个律师,是他十二岁时最好的朋友,这一辈子里不可磨灭的一段友谊时光——他们在垃圾场里气喘吁吁的赛跑,他们跋涉同一条河流,他们含住泪对彼此质问。

究竟有没有人在乎?

有,当然有。

你/他为什么非死不可?

我不知道,朋友。

或许朋友只如同餐馆里面来来去去的打杂小工们,人来人往。然而一则不太起眼的新闻却终于让这作家只身一人对着闪光的电脑屏幕,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夏天,于是自问也问天,究竟有没有人在十二岁之后交到更好的朋友,能背着一卷毯子就上路,沿着铁道寻找,to search for a missing kid yet finally found himeself holding a gun, pointing to the face that he would never have had the guts to spit on. He could have pull the trigger, for he knew that someone would stand by him, uncontionally.

这一年,River十六岁,距离他第一次演出仅有一年时间。讲真的,在学校图书馆拿到碟的时候,我甚至没认出来封面上的四个男孩里哪个才是River,但是看到电影里那个有着像是会说话的眼神,吸引你不断靠近的男孩,我便认定了这是他,这个有些chabby的Chris就是在三年后拿到奥斯卡提名,在四年后和Keanu合作,在五年后又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帅气却迷茫着寻找母亲的River,在七年后永远的离开,

留下几部未完成的作品,或许其中的某一个会给他带来一座小金人。

十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Keanu在湖边小屋里和另一个时空的情人谈恋爱,在虚拟世界里拯救了整个人类,成了真正大红大紫的偶像,正如River和他开的玩笑——总有一天,你那五亿的粉丝都会看到你这个(裸着的)样子。Gus Van Sant刚刚拍了Milk,政治上十分正确地为同志界的人权斗士树了碑立了传。Johny Depp操着剪刀手,驾着他的海盗船开到了全球,开起了巧克力工厂,然后又成了最血腥的理发师。River的弟弟妹妹都出来演戏了,如果有访问,他们的哥哥时不时是个避不开的话题。

但其实,does anyone really give it a fuck?

总是拿着剧本准时在楼下等着出发的Keanu,还记得到处找衣服被人揪着耳朵下楼的他么?因为他开了这个玩笑,就训了他一晚上的Gus后来有想过找来别人继续完成even cowgirls get the blues么?Johny的酒吧生意怎么样了,要是那天晚上室内的灯光明亮一些呢?弟弟妹妹们,你们的哥哥早在这个年龄就放出光芒,是付出了代价的。

所谓天才,大抵都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可能有时候上天的计算失之毫厘,人世中就沧海桑田。又或者,正是因为天才都如流星一闪而过,所以才如此珍贵,如此闪耀。然而希斯尚有最后一部完整的电影,

River又有什么呢?

那16毫米的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到底买了没有。如果有,或许有些残存的影相,但又如何呢?那些残片假使真的是死魂灵,他不是果戈理,谁又愿意把它们从阁楼里翻出来呢?

明知道是痴人说梦,我却真的想问问他,十六岁的他心里可有答案,为什么人一定会离开?可惜这问题,总是生者缅怀逝者,而逝者永不知,于是生者永远没有答案。

于是我就可以一直相信,这凤凰无枝可栖,终于涅槃。

于是我也始终无法释怀,就像那个讲故事想要做导演的男生,为什么别的人都死了,只有最丑的我活了下来?

在这劳动节的前一天,我照样埋首于做作业和做饭之中,间中写了一张支票,另外交了一部分电话费。晚饭时倒上一杯2.99的葡萄酒,咬一口猪排,已经熟透,便庆幸第一次煎就算成功。

正如我时常庆幸,十二岁之后居然也能找到知己,所以才不会在黑夜里害怕。

因为有你常伴左右。

所以请千万,不要离开。

 5 ) 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

在无数“斯蒂芬·金电影”的佳作序列之中,这部1986年的《伴我同行》,就是最不容忽视的作品之一。它不仅获得了当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和奥斯卡最佳编剧提名,更是在日后成了一代人心目中最佳的青春片。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当回忆起自己12岁时的伙伴时,作家戈迪写了了如是的语句。

当年生活在俄勒冈小镇的戈迪,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泰迪和维恩。

在小镇上,他们四个小孩备受人们的忽视与混混的欺凌。因一次意外,他们得知镇上失踪的12岁男孩的尸体被抛弃在了森林里。为了当一回“英雄”和满足能看尸体的“好奇心”,他们相约去河对岸的森林寻找这具尸体。

四个男孩,每一个都有家庭问题,都有着孤独、不被人理解的一面。

在戈迪的记忆里,家中只有自己死去的哥哥会给他关怀。父母几乎不在意他,成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甚至常常与他发生争执,指责他的朋友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

克里斯,出生在一个“小偷家庭”,四个男孩中的领袖人物,看似坚强,内心实则脆弱无比。他被“偷窃”的流言所困扰,对家庭和学校有着深深的恐惧。

泰迪的性格极度敏感,因为他的父亲是个疯子,而他只能向大家撒着自欺欺人的身份谎言。他活在其中,无法自拔。

维恩是人们身边常见的那类单纯、可爱又胆小的朋友,也因此而常常遭到欺负。

这些童年的阴暗面,在两天一夜的旅途中相继爆发。他们在不断产生的危险、摩擦和意外中,学会了直面恐惧。

在这趟冒险启程之前,没有人会意识到,这次寻找尸体的旅途代表着自己童年的终结,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也即将成为过客。

根据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集《四季奇谭》中的《尸体》一篇所改编的《伴我同行》,其实和去年由《它》改编的热门恐怖片《小丑回魂》有着几乎一样的母题——

成长中的阵痛与别离,孤独与迷茫,以及珍贵的友情所带来的勇气。

某种意义上,《小丑回魂》就是一部奇幻版的《伴我同行》。童年不幸的小镇孩子常常在斯蒂芬·金的故事中登场,《伴我同行》是写实的冒险题材,而《小丑回魂》则在冒险题材的基础上加入了奇幻元素。

两相对比,《小丑回魂》里的变形巨怪,每隔几十年的时间都会残害小镇上的孩子们,深入每个人的心底,挖掘他们最恐惧的部分。形形色色的歧视和欺凌、暴力充斥在小镇上,大人们们对恐怖本身感到恐怖,却对自身的过错与产生的罪恶视若罔闻。孩子们看似被无端地卷进其中,实则是在成长的过程里踏入了扭曲的“成人社会泥潭”。

他们要和《伴我同行》中的伙伴们一样,联手对抗才能活着出去,获得令人感伤的成长。

这两部小说与电影,既是斯蒂芬·金奉给孤独者与边缘人的成长哀歌,同时也表达了对自我童年恐惧的幽深投射。

1947年出生在缅因州波特兰的他,度过了一个“自己笔下式”的童年——幼年父亲的离家,令他和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电影中,他也有意影射了自己的童年阴影,当还是小孩的时候,他亲眼目击了朋友被火车辗过而死,在之后一度丧失了这段记忆。他曾经说道:“大部分关于孩子的故事,都涉及到了旅行,就如《伴我同行》中的铁路之旅一样。”

《伴我同行》中,为故事提供整体方向的是两派人物“寻找尸体”的事件,但电影在大多数时间将其悬置,选择花大量的时间来展现男孩之间的友谊。四个人物在两天一夜的旅程转而成为了主要情节,看似稀松,实则在其中逐渐搭建起围绕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结构。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开头与结尾的一抹“寻找尸体”的设置,这些稀松情节的推进就会变为堆砌。孩子们被卷入“成人世界”从而获得成长的主题,在自然、流畅的故事面前,被诠释得毫无痕迹。

不少观众在看完《伴我同行》之时,收获到的大多都是理解与感动。而这,大约也是它能成为一代人经典的最大原因——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几个孩子,意识到了成人世界的“复杂性”,是这部电影的核心。而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在影片最后,这部电影带给观众了怅然若失的巨大一击: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是如何直视内心的恐惧。而我们在长大之后,又是如何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宛如隔世而活。

哪怕只是平凡人的成长,也是一段伴随着痛苦和遗憾的,不能回头的旅程。

 6 ) 无法割舍的童年

你是谁?我想,我大概永远是那个结伴去寻找尸体的十二岁少年。

讲述友情的电影有很多《狗脸的岁月》《四百击》《鳄鱼波鞋走天涯》,讲述成长的电影恐怕是也很多《少年派》《舞出我天地》《无人知晓》。大概令我念念不忘,霸占十佳之首的也只有《Stand by me》

绵延的铁路伸向森林的深处,旅程开始了

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暑假,4个性格迥异的男孩子踏上了他们最后一次探险历程,一次寻尸的冒险。没有太多的特效,也没有过多的刻意煽情,仅仅以成年后的戈迪的回忆形式带我们回到那个小镇的夏天。1986年的夏天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燥热。什么都没有发生,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仍在看着报纸,不良少年们听着电台,玩着打邮箱的无聊游戏,艾迪的爸爸仍关在精神病院里,家庭妇女们仍乐此不疲的看着电视节目,确实们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戈迪的哥哥,一个令父亲面上增光的优秀棒球手,一个全小镇皆知的好人,一个令母亲骄傲的大学生,为一个关心弟弟的年轻人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韦恩无意中得知那个失踪男孩的尸体落在森林深处的铁轨旁。

没错,不良少年的领袖就是24小时里无数次拯救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小强同志

四个孩子便踏上了这旅程,他们的出发点是单纯的,甚至是简单的。对未知事物的渴望(尸体),向镇上瞧不起他们的人证明自己以及对当英雄的渴望。对于四人的命运或未来,影片巧妙的将四人的冒险历程与小镇上不良少年们的活动穿插呈现,暗示着他们表示少年们不出意外的未来。当然如果我爸爸是骗子,兄弟是混混,我恐怕理所应当会被他人定义为日后监狱的常客吧,来个玩笑,我当然没机会了,但少年中的克里斯却被这样“定义”着。

秘密基地,这恐怕每群怀有探险梦的少年们都有一个吧,我们也有

就好比人生总是不按套路出牌,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一样,意外还是发生了,这场有关寻尸的旅程便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意外。少年时的友情总是总是真挚纯洁,他们互相打闹,说着脏话,攻击对方父母,却又关心对方,照顾对方,给予温暖(克里斯将艾迪从闪火车的危险举动中救出来,三人共同安慰父亲被侮辱的艾迪)。但这不仅仅是一场关乎友情的寻尸历险记,更是一场又少年时天真,中二的幻想到成年对现实开始理解的仪式。

艾迪自始至终挂着父亲战时的名牌

少年的所追寻的往往是所缺失的,比如身份认同,比如关心,比如所崇拜的人。他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所渴望的影响,比如父辈。艾迪,一个“神经而又疯狂的人”面对垃圾场老板对自己父亲的辱骂而怒不可遏(艾迪的父亲是诺曼底登陆的英雄,退役后患有战争后遗症),艾迪哭泣着,怒吼着“my old man ”(我家老头在本片中指代父子关系的昵称……)正是因为父亲的缺失,使年少的艾迪有着疯狂的举动,渴望引起他人关注,渴望像父亲一样成为hero(不计后果的)而参加这次探险。

这是这些不“好”的朋友,帮助了戈迪的成长

或许,戈迪是受父亲影响最深的一个。完美哥哥的突然离去使戈迪成为家中尴尬的一员,每天都在思念大儿子的母亲对戈迪不闻不问,镇子上每个人对他的印象都只是那完美哥哥的弟弟,父亲更是对戈迪失望至极,甚至让戈迪产生“死去的不应是哥哥,而应该是我代替哥哥去死”的想法。(父亲的冷漠与朋友的关心形成鲜明而讽刺的对比,戈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用old man形容自己父亲的成员)

克里斯,孩子当中头,一个成熟,善良,却饱受非议的“坏”孩子,他的命运与戈迪牵绊在一起,他真正的关心朋友,劝说戈迪做他人眼中的好孩子,估计戈迪长大后成为作家,甚至面对戈迪的自怨自艾和“你不是我爸爸”的回答时,说出“我真希望我是你爸爸,这样你就不会有如此糟糕的父母”。克里斯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没有一天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经典没有之一,克里斯或许是第一个认清现实的孩子,在被老师欺骗后无助的哭了起来。据说是瑞文的真情流露,没有人知道瑞文当时想到什么

孩子们对世界的反抗是天真浪漫的,用寻找尸体来证明自己,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嘲笑世界。但当他们看到那个和自己同样大少年的尸体孤独地躺在蔓延进森林深处的铁轨边的草丛中时,一切都破灭了,躺在那里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一个鲜活的生命。少年们真的将尸体抬回去成为英雄了吗?并不重要。毕竟这样一表格旅程,他们终于发现更好的自己和身边更好的朋友。尸体最终被以一个最正确的方式带回小镇——警察接到了匿名电话

戈迪最终摆脱了父亲的影子,成为一名作家并公正的爱着两个儿子,克里斯称为一名律师却在一次劝架中意外丧生(克里斯的扮演者凤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3岁,不得不说一语成谶)。有趣的是,当克里斯的哥哥(那群不良少年)来争夺尸体时,戈迪和克里斯勇敢的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也标志着与那样被定义的生活渐行渐远。

因为你们长大了,所以小镇变小了

Stand by me I won't cry

少年时代,似乎也是十二岁的那个暑假,我,梅兄等,一行人,外出寻找尸(传闻),不果。此行,未断绝。

 短评

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8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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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10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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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15分钟前
  • 皮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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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16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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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19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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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22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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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26分钟前
  • 晚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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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30分钟前
  • 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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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34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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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38分钟前
  • 维城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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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42分钟前
  • 马克爱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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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46分钟前
  • 蚂蚁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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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49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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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51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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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52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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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55分钟前
  • Hazel
  • 还行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60分钟前
  • 柴斯卡
  • 还行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1小时前
  • 不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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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1小时前
  • 大-燕-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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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1小时前
  • 萨嘎摩哆熊猫桑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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