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综艺秀

综艺台湾2022

主演:内详

导演:内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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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8 01:32

详细剧情

 长篇影评

 1 ) He is everything I ever want and need

本片证明一件事:我狼从不让人失望。感情到位,场面精美,故事完整,群戏随时爆炸。至于说剧情简单,我觉得只是节奏问题,如果节奏合理一些剧情完全够用。不过是情节太紧凑显得起伏不大,给人成功失败一瞬间跑马灯过完一生的感觉。单就歌舞部分内容足够精彩,没人能说我狼的嗓子身段一个不字儿,传达的鸡汤立意我也全部吃下了,尽管人物的特点没有时间好好凸显出来,但角色多少都有兼顾,或许制作成歌舞剧细细展开会很好,还是像Galavant一样的双男主剧呢!

剧情简单也有好处,本片看着很省心。戏是积极向上的HE戏,不过男主不是伟光正,虽然做的都是好事,比如给freaks送温暖,为贵族子弟寻自由,但并非出于无边大爱,其实主要为了赚钱。撒小谎,办大事,彼此都得益,何必太较真。虽然本片也告诉你:梦想很重要。但这碗鸡汤只是剧情需要,并没有很认真的在向你推销,因为男主太顺了,顺到你在追梦之前也会下意识地检查自己是否有男主光环。男主身怀才华可以去追梦,如果不是男主命,做梦谨防连累他人。(鉴定自己是否男主命可检查以下几点:能否顺利迎娶白富美,妻子支持,孩子懂事,银行大方,劝谁谁入伙,用谁谁给力。)

出演完美的成熟男人,我狼是绝对够格的,可惜他的褶子作为个人魅力的一部分,在演青年时显得有点出戏,还好大部分剧情都在婚后25年,五十岁的阿狼演个四十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白马王子算什么,即使结婚25年,休嚼克曼还是可以骑着七彩大象迎接你。

休嚼克曼诠释现实角色要比演超级英雄帅得多,甚至可以说超雄是在限制他个人魅力的发挥,换句话说,他本身要比超雄更有感染力。至少在这个角色上,在一个有点鸡汤,缺少矛盾激斗的故事中,他也成功地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兴趣。

一般来说,角色的吸引力是会高于演员的。好的角色,性格鲜明,风格迥特,能自圆其说,通常喜好稳定,也没有“慎独”的需要,比容易行差踏错的真人好多了,这也是为什么演员总需要“人设”来吸粉。

也有例外,休嚼克曼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比角色更有魅力的演员。

他也做些Wolfie做的那种超级英雄的事,但没有Wolfie的坏脾气;他也有Angier追名逐利不顾一切的一面,只不过做得比Angier漂亮很多;不小心流露出不耐烦时,他就是训练机器人Atom的sloppy拳师;他像出身低微的马戏团团主那样能歌善舞,同时也风度翩翩,不输贵族。我认为他诠释得最好的角色包括同类角色,是为了亲人不惜铤而走险的Keller:好人,与人为善的标准好人,但环境欺人太甚的时候,他报复起来也毫不犹豫。许许多多角色的塑造中,有人对阿狼伸出爪子的形象挥之不去,但我在看这些角色时从不出戏,更不会联想到金刚狼。即使他有一身腱子肉,也没有因此被定型,总之他演谁,我看到的就是谁,因为阿狼自己的东西,比他任何一个角色都要多。

我狼的歌舞比演技好,相貌又比歌舞好,身材又比相貌好。他的“偶像包袱”也和一般人不一样,反派、咸湿、娘炮、吃软饭都可以,但基本没有过毁容求演技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去演那些漂亮角色,一个高大可靠的provider,似乎从来无意突破自己,却不是受外形限制的结果,毕竟他演娘炮也是拿了奖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证明演技一定要变丑变胖呢,这似乎是个很大的噱头,某演员为了某片速胖/速瘦,大家热烈鼓掌,其实阿狼在体型上做得甚至比这更多更卖力,但这不是他的噱头。

P.T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已经很接近他本身了。他的讲话方式,他的热爱家庭,他的略显浮躁,偶尔不着调,他的努力,忠诚,娱乐精神等等,尤其是火场救人那一幕,别人冒险的时候他阻拦,自己救人的时候也不惧危险。这就是我心中的阿狼本人:一个理智的保护者,一个冲动的英雄。

 2 ) “歌舞片看什么剧情?”——牢骚,非影评。

“歌舞片看什么剧情,就是看歌舞啊。”

从《马戏之王》昨天上映到现在,听了这话至少二十遍。这句话点出了两个值得关注的信息:

一,内地观众对歌舞片或许有比我们想象中更高的接受度。

二,大部分人对歌舞片有着如此大的误解。

痴迷于一种类型片的标志性元素,完全没问题,但正如某些人认为看某些电影就是为了看视效,所以鄙夷其他人对剧情、对人物的关注与“苛刻”要求一样,既然后者常被以“滚去看试机碟”反击,口出此言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MV和马戏团?

也难怪有些人会因为歌舞编排和表演这一环薄弱一点就把《爱乐之城》贬成那样了。我相信他们和说这话的人有99%重合度。用歌舞片的类型标签为一个不知人设为何物的剧本开脱,可能是歌舞片被黑得最惨的一次——《爱乐之城》的“歌舞”看起来比《马戏之王》弱多少,前者乃至《雨中曲》《芝加哥》的「歌舞效力」就完爆《马戏》多少。

所谓“一言不合就开唱”,从来不代表歌舞桥段是剧本完成推进和转折的省力捷径,更不是割裂故事与“歌舞”的借口。相反,优秀歌舞片的歌舞段落,是对情绪的提炼,是对人物正确行为逻辑及其因果的放大,以起到比其他表现手段更高效、更直接甚至更具说服力的效用。更高级如鲍勃·福斯的《歌厅》,甚至以一场场室内歌舞完成对室外波动政治环境的反映。而矮化、忽视人物该有的来历、情绪与他们的理性考量,以华丽的歌舞包装作为编剧自信顺拐的理由,把故事往下一场事先被设想好的歌舞上带,以一种低幼动画片才有的方式进行推进或反转——这不仅是对歌舞片价值认识的严重偏差,更有不敬甚至羞辱。

 3 ) 戏里戏外他都是当之无愧的大娱乐家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借用自评论区豆瓣网友弥的图,阴影部分是官方预测的票房走势,黄色的曲线是《马戏之王》实际的票房曲线。这样票房走势意外着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看《马戏之王》,凭借着12.8的票房系数,《马戏之王》已经成为了美国本土票房后劲第二强的电影,排名第一的是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在一个艰难的开局之后,休杰克曼主演的马戏歌舞片已经成为了全球口碑爆款

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对于歌舞类型片来说,音乐好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休叔和扎克在酒吧讨价还价一段的歌舞和调度都令人赞叹

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传统的美式合家欢:给怪胎们的归属感

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现实中巴纳姆与拇指将军的合照

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刺耳却也真实。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美国梦的真实演绎:他的故事是绝佳的造梦机器

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巴纳姆本人VS休·杰克曼扮相

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电影中的珍妮VS现实中的瑞典夜莺

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4 ) 科普:历史上的“马戏之王”P.T. 巴纳姆

文末附《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

P.T. 巴纳姆全名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于1810年7月5日出生在美国康乃狄克州的一个叫做贝塞尔的小镇上,父亲经营着一家小商店。

巴纳姆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过人的营销天赋,年仅12岁就贩卖过彩票,做过报纸编辑

他在1834年迁居纽约市,曾经以推销帽子、经营寄宿中心为生,后来在杂货店工作时,得知有一名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据传已有161岁高龄,曾为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位总统)的奶妈。

25岁的巴纳姆便瞅准商机,辞去工作,用所有积蓄和借款买下此老妇,成立了一个马戏团,专门展出和表演奇人奇事,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

为了吸引广大观众,他首先在各种“便士报”上刊登了关于黑人老妇海斯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广告。

便士报
因为这种报纸极为便宜,售价为最小货币单位一便士,于是被统称为“便士报”,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当时最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一经刊登便不出所料的引起了轰动。于是巴纳姆趁热打铁带着手下人使用不同笔名向“便士报”频频发去读者来信,以制造更大的轰动,后来竟然也有人主动地参与报纸讨论。

巴纳姆因此大赚一笔,当时每周光参观门票的就能高达1500美元(在19世纪1000美元大概能买25匹马)。

但在展出一年后海斯就不幸病逝了,法医解剖表明她的岁数其实不到80,并非巴纳姆所说的161岁。骗局被揭穿之后,巴纳姆自己表示十分震惊,一再声称自己也被骗了。

后来到巴纳姆晚年的时候,他承认海斯至少比乔治·华盛顿年轻30岁。

关于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的广告

巴纳姆还曾对外宣传说他的马戏团的大象“江豹”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曾经救了一个被孟加拉虎攻击的小女孩。

一边宣传他还做了国际的巡回演出,为了加强印象,他雇佣了一些残废的小孩免费骑着大象,赚足人们眼球,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来观看“江豹”,巴纳姆则在6个星期内赚了多达数万美金的巨款。

因宣传的巨大益处,巴纳姆组建了自己的“宣传团队”,帮助他编造各种谎言、制造各种嘘头,他本人也经常亲自上阵,发明了很多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宣传方式,尤其擅长于做“标题党”,为他的马戏团争取到了最大的曝光率。

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在巴纳姆的悉心经营下,马戏团得以欣欣向荣。

为安顿和利用这些人赚钱,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了一座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

百老汇大街

买下博物馆的第二年,巴纳姆就在康涅狄格州桥港里发现了当时年仅5岁的侏儒史特莱敦(Charles Stratton),将其带回纽约后教导他跳舞、唱歌、讲笑话,并准备多套军服,为他编造了一段神奇的经历,美名其曰“拇指汤姆将军”。

各地的便士报不出所料地都成为了巴纳姆的宣传阵地,在一个星期内,就有3万多来自美国各地的好奇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排队观赏,曾轰动一时。

巴纳姆和拇指汤姆将军
《马戏之王》剧照

同年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即上文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博物馆以天花乱坠的广告和怪异离奇的展品而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假斐济美人鱼(FeeJee Mermaid)

斐济美人鱼
斐济美人鱼是巴纳姆以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的。并被巴纳姆博物馆宣传是袒乳海妖的艺术品,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但可惜的是,斐济美人鱼于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那具斐济美人鱼的复合标本也在火灾中化为了灰烬。
这个有效的骗局,被博物学家们称为:「 An authentic anomaly of science 」,并让著名的心理学家 Paul Meehl 将这种「 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的心理状态,演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巴纳姆效应 (英语: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为表对费尼尔司·泰勒·巴纳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称弗拉效应、Forer effect)。

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拇指汤姆成为了英国贵族的新宠,伦敦报界为之喧腾,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接着,他又载誉来到巴黎,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立即召见了他。

巴纳姆以拇指汤姆在欧洲和美国巡回演出赚的钱,在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Iranistan) 。

为了摆脱“穿插秀和滑稽小品推广大师”的名声,巴纳姆派人到欧洲邀请珍妮·林德到美国巡回表演。但林德要求巴纳姆预付18.75万美元,迫使巴纳姆抵押了伊朗尼斯坦、博物馆和其他财产,还跟朋友借钱才做成节目。

当时林德在美国的知名度还不高,但依靠着巴纳姆的宣传,当她抵达纽约的时候,已经有3万人聚集在她的旅馆那里,想要一睹芳容。

巴纳姆精心的安排及林德的金嗓子使演出取得了巨大成功。

“瑞典夜莺”珍妮·林德

巡回演出自1850年9月11日于纽约市城堡花园首演,共在19个城市演唱95场,颇获口碑,首场演出票源紧俏到甚至需要举办拍卖会的程度,95场下来共收入71万美元,巴纳姆净赚53万美元

后来因为林德厌恶巴纳姆其炒作手段,在与巴纳姆签订的合同结束后,便迅速终止了合作。

丽贝卡·弗格森在《马戏之王》中饰演的珍妮·林德

1855年的时候,巴纳姆大量投资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因经营不善,随即破产。各大报纸都嘲笑其有勇无谋。两年后依旧背负巨债的巴纳姆带着拇指汤姆和9岁天才儿童霍华德(Cordelia Howard,曾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饰演小伊娃)到英国和欧陆演出,大受欢迎,填补了债务的大洞。

次年巴纳姆在巡演的间隙中在伦敦第一次演讲了“赚钱的艺术”,听众数以千计,伦敦一家出版社更开付6千美元,买下将他演讲印成小册子的版权。

回到美国之后,巴纳德买回并整修了他的美国博物馆,收回了许多东桥港的财产。 他展示了新斯科舍外海捕获的白鲸,一只河马,一群印第安酋长,及两位新侏儒——纳特(Commodore Nutt)和拉维尼亚·沃伦小姐(Lavinia Warren)。

沃伦和拇指汤姆的罗曼史以及1863年2月10日举行的婚礼,均轰动一时,就连美国总统林肯也赠送了礼物,而且事后还曾多次邀请夫妇俩到白宫做客。

巴纳姆曾出价1万5千美元,希望两人婚礼延后一个月,让他充分利用这段罗曼史,被两人拒绝。

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拇指汤姆将军和拉维尼亚·沃伦

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并陆续地撰写了《世界上的骗子》和《奋斗和胜利》(或《四十年往事》)。

1871年巴纳姆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他将自己的马戏团称做“世界上最棒的表演”(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也就是本片The Greatest Showman(马戏之王)名字的由来,马戏团的表演项目包括街头杂耍和高级文化,是第一批乘火车而非马车演出的马戏团之一。

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安身之所,此地日后成为了美国体育史上的圣地,即麦迪逊广场花园。

麦迪逊广场花园

他于1875 ~ 1876年期间担任入桥港市市长。

在1881年那年与竞争对手詹姆士‧贝里(James Bailey)合并形成了巴纳姆贝里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 Circus)。他俩购买了来自伦敦动物园的两头号称世界最大的大象,但在交易谈成后,维多利亚女王、威尔斯王子、罗斯金和伦敦的泰晤士报等却都联名要求合约作废。

大象到达美国之后在六周内创造了33万6千美元的票房,成为马戏团的“摇钱树”在全美四处巡回演出,在巡演的路上,巴纳姆的小火车总是比他的马戏团早到两个星期,车上悬挂着他的照片。

巴纳姆贝里马戏团中的暹罗双胞胎

巴纳姆在1891年逝世,葬于树林山公墓中(Mountain Grove Cemetery)。

据说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P.T.巴纳姆的山林墓碑

他的马戏团于1907年以40万美金转让给玲玲兄弟(Ringling Brothers)。

后因观众人数持续减少,营运成本高昂,以及动物保护团体对于马戏团虐待大象的指控(玲玲马戏团的母公司Feld Entertainment拥有的亚洲象是北美洲数量最多的)。

在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这个有着146年历史的马戏团,在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之后,走入了历史。

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

“ 凡宣传皆好事 ” ” 一旦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要让它溜走,如果观众的目光转向其他人,那就是你的损失。” 巴纳姆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世界, 以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获得公众的注目。

他经营的“巴纳姆贝里马戏团”是19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马戏团,号称“全球最大的马戏表演团”

他的观念和行为代表了19世纪中叶“报刊宣传活动”的主要特征。

后世的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巴纳姆时期”,但由于他的宣传并不怎么光彩,还同时冠以“公众受愚弄时期”,甚至“反公共关系时期”,或者“公共关系的黑暗时期”。

巴纳姆

虽然一直和噱头相伴,但是人们因为他给大家带来欢乐反而评价他甚高,甚至伦敦《泰晤士报》都撰文肯定过他:

“他的去世使我们损失了一个古典人物,而他的名字早已经成为欢乐的代名词,并将一直维持下去,直到人类再也无法从游艺活动经理人的宣传喜剧中得到乐趣——而这是善意欺骗与乐于被骗的无害喜剧”。

因把马戏团的表演手法引入影视节目,轰动了影视界。在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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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1.休·杰克曼读了30多本关于P.T.巴纳姆的书,为扮演这个角色做准备。

2.丽贝卡·弗格森的声音是由罗琳·阿尔雷德配音的。虽然弗格森曾学过音乐,并承认她能唱出一首曲子,但由于她的角色珍妮·林德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所以配音将为她的角色服务。然而,为了扮演好角色,弗格森始终坚持在拍摄时在亲口(而不只是对嘴型)演唱这首歌。

3.赞达亚在电影中做了她自己所有的秋千特技动作。

4.珍妮·林德是以安妮·海瑟薇为模板写的。

5.在巴纳姆(休·杰克曼饰)试图说服卡莱尔(扎克·埃夫隆饰)加入他的马戏团的场景中,巴纳姆说卡莱尔在演艺界有一种天赋。这场戏最初持续了更长时间,卡莱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演艺圈”,巴纳姆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个节目。这条线在预告片中很显眼,但电影中却删掉了。

6.这是扎克·埃弗隆参演的第五部歌舞片,此前参演的四部分别为《歌舞青春》三部曲和《发胶》。

7.这部电影是休杰克曼自2009以来的一个梦想项目。据他本人说,之所以在七年之后才开始拍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片厂不愿意冒险拍原创的歌舞片。

8.影片开头和结尾的马戏团场景中所使用的许多戏服都是从菲尔德娱乐公司那里借用来的,而菲尔德娱乐公司则是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的现任主人。

9.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非常受欢迎,以至于里面的人群会逗留太久,从而削减利润。为了给更多的付费客户让路,他贴上了标语,上面写着“这条路通往出口(This Way to the Egress).”他不知道“Egress”是“Exit”的另一个词,人们跟着这些标志以为会走到一个他们认为是非常迷人的展览的地方,结果最后他们走到了外面。

10.休·杰克曼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在一次商业拍摄中相遇。杰克曼告诉格雷西,他想和他一起拍一部电影,格蕾西认为他是在开玩笑。杰克曼后来打电话给他,说他想让他执导《马戏之王》(2017),在此之前,格雷西担任动画师、数字作曲家和视觉效果总监的工作已有二十年之久。

11.在现实生活中仅有P.T.巴纳姆和汤姆拇指将军见过维多利亚女王,马戏团的其他表演者从未见过。

12.扮演珍妮·林德的女演员丽贝卡·弗格森和真正的珍妮·林德都出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13.在现实生活中P.T.巴纳姆在进入娱乐业之前曾涉足过几个行业,其中就包括彩票业务。在影片早期的公寓场景中,人们可以看到各种古老的标志贴在墙角上,其中包括用大写字母写着“巴纳姆彩票”的牌子,这是对他在成为最伟大的演艺家之前的做的许多努力的赞许。

14.巴纳姆的妻子的名字是“Hallett。”这个名字的发音和“Howlett”一样,“Howlett”是休·杰克曼的金刚狼角色(詹姆斯·洛根·豪利特)的姓。

15.22岁的澳大利亚演员萨姆·汉弗莱(Sam Humphrey)在《马戏之王》中饰演汤姆拇指将军。他身高127厘米,4英尺2英寸,但真正的汤姆拇指从未长过103厘米,因此,萨姆·汉弗莱在电影中不得不跪着走路,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小。他的小腿和脚都是从照片中数码编辑出来的,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坐着或站着的,连小腿也没被拍到。

16.在马戏团苦苦挣扎的时候,巴纳姆的女儿们建议他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独角兽或美人鱼”。其中美人鱼可能是指巴纳姆的斐济美人鱼(详见上文)

17.迈克尔·格雷西说,这部电影与《西区故事》(1961年)、《欢乐满人间》(1964年)和《音乐之声》(1965年)相似。

18.凯瑞·穆里根和艾伦·佩吉最初被认为是饰演珍妮·林德的最佳人选,但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却想让丽贝卡·弗格森扮演这个角色。

19.詹姆斯·曼高德(《金刚狼3》《致命ID》导演)被电影公司请来监督一周的补拍和后期制作,因为该工作室担心导演迈克尔·格雷西会被制作的规模所压倒,因此曼戈尔德获得了执行制片人的信任。

20.在拍摄《马戏之王》时一些烟火道具的威力有点太过,导致片场烧了起来,但在拍摄那场戏时,演员们还不知道是真着火了。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但休·杰克曼就像他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所饰演的那样,将扎克·埃夫隆从一栋着火的建筑里救了出来。

 5 ) 作为观众 我承认我的心理很阴暗了

看完这部音乐歌舞电影,除了被华美的场景和动听的音乐深深打动之外,我还迅速地意识到了一件事,到底是怎样的人生经历和观影经验,才让我在剧情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走向了编剧的反方向。

这部本该以场景和音乐取胜的电影,居然让我赞叹起它的剧本来,看剧情,编剧应该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了。

转折1
贫穷的男主爱上富家小姐,在街头讨生活成长起来后好不容易当了个小职员,居然敢上门求亲。我以为,从小对女儿如此严厉的父亲会把穷小子赶出家门,断绝两个人的来往,没想到,富家小姐的父亲目送着女儿和穷小子一起离开,只是断言女儿会回来的。(棒打鸳鸯的套路,没有)

转折2
男主连小职员的工作都没保住,穷困状态回家,昔日的富家小姐已经生过两个孩子,要操持一家人的生计,听到男主失业的消息,我以为,她会担心难过,为一家人的未来着急,没想到,她既不震惊也不生气,完全有情饮水饱。(金钱考验爱情的套路,没有)

转折3
男主失业,孩子们要礼物,男主临时用蜡烛做了个星空灯让孩子许愿,我以为,这么浪漫至上的父母会有愿望天马行空的孩子,又或者,孩子知道经济困难超级懂事,没想到,男主女儿的愿望是去学芭蕾,根本不考虑经济条件。(催泪的小大人套路,没有)

转折4
男主失业之后并没有考虑继续找工作,甚至都没有试过再去找工作,直接找银行借钱办起了博物馆。我以为,他至少受到一点求职的打击才做出创业这种选择吧,没想到,人越穷胆越大,直接贷款去了。(被挫折激发才孤注一掷的套路,没有)

转折5
男主办博物馆失败,眼看着花出去的钱都回不来了。我以为,他至少仔细考虑一下未来先试试看止损吧,没想到,他越挫越勇,直接出门招募活体展品去了,完全不担心自己会再次失败。(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的套路,没有)

转折6
男主招募各类身体异于常人的奇异人士组成马戏团获得成功,抗议这群怪人的反对者在门口和他的马戏团成员打架。我以为,男主会被正义之心激发出去为成员维护尊严,没想到,他把打架的人都叫回来息事宁人。(正义感爆发的领队套路,没有)

转折7
男主靠马戏团发达了,但受到舆论影响依然没有获得很好的社会地位。我以为,他会坚持做自己,努力完善马戏团证明给所有批评他的人看,他们这些人也是在做艺术。没想到,他就没觉得自己在做艺术,反而利用批评的声音推广演出票,吸引更多底层人士围观演出来赚钱。(一心追求艺术的套路,没有)

转折8
男主发达了,但是发现女儿因为他的社会地位遭到芭蕾舞团小孩子的嫌弃,意识到有钱是不够的,他趁上流剧院一位编剧事业低谷期挖人。我以为,他是要这位编剧来提高演出的故事性,没想到,这位编剧干得了导演和演员,就是不当编剧。(专业人士提高核心业务的套路,没有)

转折9
男主靠编剧朋友的人脉获得去英国皇室演出的机会,我以为,这场演出之后,整个马戏团的地位会突然提升,没想到,除了男主遇见一个女歌唱家,马戏团成员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抗议者继续抵制这群“怪人”。(一次机遇改变命运的套路,没有)

转折10
男主刻意搭讪被英国皇室召见的女歌唱家,我以为,贵气十足的女歌唱家会对这种暴发户气质的马戏团老板嗤之以鼻,让男主受到自尊心的打击,没想到,女歌唱家被三言两语打动,跟着男主不远万里去美国演出。(上流社会轻视暴发户的套路,没有)

转折11
女歌唱家的演出获得了上流社会认可,男主终于跻身上层社交圈内,男主的豪门岳父母到场了解情况,我以为,男主会借机利用岳父母的地位巩固自己的声誉,没想到,男主装也不想装一下,直接指出岳父母当年看不起自己,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进入上流社会虚与委蛇的套路,没有)

转折12
男主的马戏团成员们要进入上流酒会和男主一起庆祝成功,男主各种推脱拒绝,试图和“怪人”划清界限。我以为,他的马戏团成员们会一气之下全体离开,冷眼看他事业失败,没想到,什么都没有发生,马戏团成员只是一起唱了一首歌守护尊严。(被背叛后反击的套路,没有)

转折13
女歌唱家道出自己同样从底层开始奋斗的身世,和男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男主为了巩固成功和女歌唱家一起开始了歌唱巡演。男主每每看着女歌唱家的演出热泪盈眶,女歌唱家明里暗里向男主示爱,我以为,他们远在异地演出会情不自禁犯规,没想到,男主坚决洁身自好,什么都没有发生。(凤凰男一成功就出轨的套路,没有)

转折14
男主回家当晚,马戏团被抗议者放火烧毁,男主为了救编剧朋友冲进火场,火场发生崩塌。我以为,或者有人死亡,或者男主受伤,构成激发他重新振作的力量。没想到,除了编剧朋友受了轻伤,男主金刚狼上身全身而退。(虐主角改变主角心态的套路,没有)

转折15
男主和女歌唱家在异地的吻照被报纸刊发,陷入绯闻风波。我以为,男主妻子愤然离家是因为她早就看出来的出轨异样,没想到,她完全相信丈夫什么都没做,生气只是因为丈夫更爱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家庭,以及房子被银行收走了。后来一劝即回之后,鉴于他们失去住所,而老丈人的豪宅又在同一条街上,强烈怀疑男主成功吃到软饭。(爱人间失去信任的套路,没有)

转折16
全片最大的反套路剧情大概是,一个马戏团有那么帅的领舞加歌手,观众喜欢这个剧团的理由居然不是因为领舞。(主角用自身能力吸引全世界的套路,没有)

看了那么多套路电影后,终于看到一部让我每一次猜测都落空的片子,而且落空并不是因为剧情不合逻辑,只是不合习惯性的电影逻辑。编剧用这么反套路的方式完成了一部歌舞音乐剧,真棒。

 6 ) 当身边所有人都觉得马戏之王不如爱乐之城的时候,我一怒之下决定写篇影评。

首先不引战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showman》imdb 8.0,《lalaland》 8.1。说明大家对这两个电影是喜爱程度是相似的,或者说喜欢这两个电影的人数的是五五开的。(这边为啥不说豆瓣评分我是觉得,国人似乎对歌舞片的接受程度相对比较低一点,大家可能会更加关注剧情本身而忽略歌舞部分)。 然后声明一下我更喜欢《showman》,可能会带粉丝滤镜,评价会没那么客观。以下的每个字里行间你都会发现我对《showman》的喜爱。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从下面我比较能感觉到的几方面对比一下这两个电影。 一、音乐。 首先我必须说我觉得单听原声的话,我觉得爱乐之城曲子似乎更胜一筹。(我必须说这两部电影的每一首歌都是我的菜) (但是我“私下”觉得可能是爱乐之城的音乐风格偏jazz,《showman》更偏pop。大众会带着某种滤镜觉得jazz高级一点)我也很喜欢爱乐之城的原声,睡前循环了不知道多少遍。爱乐之城听完会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马戏之王听完是感觉激情,想跟着跳起来。似乎前面一种情感更深刻?不过论主要演员的唱功来说,显然是《showman》更好。 作曲贾斯汀与班奇说这个电影作曲最大的难度是“怎样用流行音乐表现19世纪的故事”。你刚听这些歌的时候,你只是觉得好听不违和。当你听了这句话以后再去听这些pop和musical风格结合的歌曲时,你可能会发现作曲在写每一首歌的时候的用心。(文末我写了我对每一首歌的一句话观感) 另外我觉得showman的歌最厉害的是,好多歌我听了都想跳舞!!!朋友你不想跳舞吗!!!! 二、舞蹈! 我认为一部优秀的歌舞电影,舞蹈、音乐、情绪和镜头的转换必须是一体的。 我最喜欢showman也是这一点。因为我觉得相对lalaland的舞蹈来说。《showman》才是我的菜啊!《lalaland》跳的太“随意”了吧(可能整个电影都是这种风格,比较随意),“软趴趴”的,音乐都响起来了,你居然还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我觉得不行!!!我喜欢《showman》每个音符都有动作,喜欢《showman》完整的编舞(此处疯狂表白编舞),喜欢充满力量的舞蹈。 作为一个表演,我喜欢的是每个表演者每次演出都当成是最后一场演出,释放激情,燃烧生命!这种热情我在lalaland里面感觉不是很到。 这里可能是口味上差异的巨大分水岭。 喜欢lalaland的人可能更喜欢留白的手法,整个几分钟的镜头,全是男主在那边弹钢琴,或者全是酒吧里表演JAZZ MUSIC,你们也觉得alright。但我更喜欢饱满丰富的电影画面,我喜欢的歌舞电影的音乐必须是叙事性,歌曲的音乐性伴随着故事发展、情感的变化、舞蹈的节奏、画面的剪辑而流动。(天台那段float大发) 《showman》让我觉得我坐在电影院里的一分钟情绪都被这个故事的情节,被这个故事里人物的情感牵动着。 三、电影要传达的意义。(如果电影的意义可以用一两短评说清楚,film maker就不需要制作电影了) 很多人说《lalaland》是一个LA的爱情童话。我却觉得《showman》虽然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但这才是“童话”啊!如果大家能用一个童话的角度来看这个电影,就会感觉这个剧里面很多你不喜欢的剧情顺理成章了。 童话就是真善美啊,no bad thing ever。 很多人说《showman》套路,但是我反而觉得《lalaland》更像是奥斯卡的命题作文。 我其实看电影的时候内心也是很阴暗的(成年人之殇),现实情况可能没有影片给我们讲述的那样:男二加入马戏团可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男主可能是真的出轨了但是离婚代价太大、重建马戏团什么的不过是男主逐利而为。我第一次去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么想。但是每当歌曲响起,电影里每一个角色踏着坚定的舞步的时候,我内心最柔软美好的东西总是能被唤起。我想这就是“musical”的魅力。我甚至不想去查真人实际是怎么样了。这是一个美好的梦,不是吗? 电影难道不是为了造梦吗? 很多人说电影试图表现深刻,但是他失败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一个好的电影总是能给人心里留下些什么?《showman》在我心里留下了太多。还有太多我写不出来的东西。 ———————————————————————————————————————————————— 说几个二刷电影后第一次看没发现的细节: 1、男主小时候有个长相奇怪的妇人给了他一个苹果。后来在男主在博物馆失败后的想办个活的时候,看见了桌上的苹果给了他“启发”。(这边稍微吐槽一下女二的话对于剧情转折有点硬) 2、《from now on》是男主心理转折最重要的一首歌,其实歌里面有很多内容,可以反复听下。 这首歌刚开始比较平缓,男主慢慢的回顾过往,然后那首歌唱到(我直接写网易云的翻译吧)“年复一年,我渴望着他们无畏的欢呼,疯狂而贪婪地渴望获得更多,但现在我停下脚步来见你,因为我仍记得是谁一直在这里守候”。 这里音乐走向高潮,男主看到了那张他们在刚开始办博物馆时候,一家四口的合影!(这里我泪目一次)这就是所谓的“初心”吧!男主找到了自己的初心,因此也顺理成章的回去找妻子了。这段感情我觉得特别顺。 3、还有就是刚开始开博物馆里那些“死物”,在最后一幕的马戏团表演里都变为了现实,特别是大象梗,这边感叹人有多大胆,秀有多精彩。不要让任何东西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 下面我一句话的说一下马戏之王的每一首歌给我的观感。(love every single song indeed!) 《The Greatest Show》passion,passion,passion,就像是你在看马戏表演时候回感受到那种热情。 《A Million Dream》答应我不要对dream这个词反感。这是一个童话故事。 《Come Alive》活出你自己,be brave!强效“鸡血剂”! 《The Other Side》配合编舞,两个字“绝了”。 《Never Enough》厉害的是让你觉得pop music在opera house演出并收获掌声毫无违和,不需要任何剧情渲染,照样让你潸然泪下。 《This Is Me》更强效的“鸡血剂”,因为里面的情感层次更加丰富。从开始回想伤害,到愤怒,到坚定。 《Rewrite The Stars》这首稍微弱一丢丢,但是配合空中编舞,还是把我带进了情绪。 《Tightrope》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对爱的坚定和温柔。 《From Now On》感情层次丰富,配合编舞和电影叙事,完美地把男主的心态转变呈现出来。我觉得结合剧情听起来会特别感动。

 短评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5分钟前
  • 丁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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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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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14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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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18分钟前
  • 阿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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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20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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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24分钟前
  • Ron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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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28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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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33分钟前
  • 西楼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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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38分钟前
  • 羚羊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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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39分钟前
  • 基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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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41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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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43分钟前
  • 华盛顿樱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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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44分钟前
  • 查克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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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46分钟前
  • _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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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49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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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52分钟前
  • 巨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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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53分钟前
  • 明月何时照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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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58分钟前
  •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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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1小时前
  • MR.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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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1小时前
  • 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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